煉油廠鐵路裝卸油設施設計技術規定
『壹』 鐵路成品油裝卸車安全重點是什麼
在露天場所不應小於3.5m,在非露天場所不應小於2.44m。
其中,非露天場所系指在庫房、敞棚或山洞內的場所。油晶裝卸線的中心線與其他建築物或構築物的距離,尚應符合《石油庫設計規范》中的表5.0.3的規定。
9.鐵路中心線至石油庫鐵路大門邊緣的距離是如何規定的?
有附掛調車作業時不應小於3.2m;無附掛調車作業時不應小於2.44m。
10.桶裝油品裝卸站台邊緣至裝卸線中心線的距離應符合哪些規定?
(1)當裝卸站台的頂面距軌面高差等於1.1m時,不應小於1.75m;
(2)當裝卸站台的頂面距軌面高差大於1.1m時,不應小於1.85m。1L鐵路卸油設施的零位罐是如何設置的?零位罐至油晶卸車線中心線的距離不應小於6m;零位罐的總容量,不應大於一次卸車量。
12.鐵路裝卸系統工藝裝卸形式有哪些?
從下部接卸鐵路油罐車的卸油系統,應採用密閉管道系統。從上部向鐵路油罐車灌裝甲、乙、丙A類油品時,應採用插到油罐車底部的鶴管。鶴管內的油品流速不應大於4.5m/s。
13.油品裝卸棧橋的設置是如何規定的?
(1)油品裝卸棧橋應在裝卸線的一側設置。
(2)油晶裝卸棧橋的橋面宜高於軌面3.5m。棧橋上應設安全欄桿。在棧橋的兩端和沿棧橋每60-80m處,應設上下棧橋的梯子。
(3)新建和擴建的油品裝卸棧橋邊緣與油品裝卸線中心線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規定:自軌面算起3m及以下不應小於2m;自軌面算起3m以上不應小於1.85m。
14.為什麼規定從下部接卸鐵路油罐車油晶的卸油系統應採用密閉管道系統?
既防止接卸過程中的油品泄漏、污染環境,又消除油品蒸發氣體的外泄發生,確保接卸操作安全。
15.為什麼規定鐵路裝卸車流速不應大於4.5m/s?
是為了防止靜電危害,便於裝車量的控制,減少油氣揮發,減少管道振動和減小管道水擊力。國外有關標准對油品灌裝流速也有嚴格限制。例如,美國API標准規定,不論管徑如何,流速限值為4.5-6.Om/s;美國Mobile公司標准規定,DNl00mm的鶴管最大裝車流量不應大於125m3/h,折算流速為乙4m/s。
16.兩條油晶裝卸線共用一座棧橋時,兩條油品裝卸線中心線的距離應符合哪些規定?
(1)當採用小鶴管時,不宜大於6m;
(2)當採用大鶴管時,不宜大於7.5m。
17.相鄰兩座油品裝卸棧橋之間兩條油晶裝卸線中心線的距離應符合哪些規定?
(1)當二者或其中之一用於甲、乙類油品時,不應小於10m;
(2)當二者都用於丙類油品時,不應小於6m。
18.鐵路專用線的檢修內容是什麼?
鐵路專用線應按照鐵路部門的有關規定進行檢修維護。主要檢查內容有:
①整個專用線的人口處都要設鋼軌絕緣接頭,防止雜散電流竄人作業線;
②電氣機車行駛的專用線應採取不少於兩處電絕緣設施,使電氣連接形成均壓網路,強化接地排流,整個作業線和裝卸油設備的導體要跨接均壓,使之不產生電位差而發生火花;
③定期檢查、檢測專用線和集油管的接地裝置,使其完好牢固,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
④對於電氣機車專用線,凡進出泵房的各種管道均要安裝絕緣法蘭,防止雜散電流竄人泵房和罐區;
⑤罐車解體和對位後,必須有防溜設備。
19.裝卸油棧橋的檢修內容是什麼?
(1)鶴管轉動要靈活、輕便,能隨意保持平衡。如採用懸掛重物平衡時,懸掛物應為碰擊不能產生火花的物體,不影響旋轉和提升,下部符合裝卸油棧橋與專用線之間接近界限的規定。
(2)棧橋上的走台、翻梯或伸縮梯應堅固,翻梯提升和降落用的繩子應採用麻繩或棕繩,每月應檢查一次,發現破損、斷股應及時更換。伸縮梯不論伸出或縮回都應有固定位置。
(3)閥門、法蘭連接、鶴管旋轉接頭、套筒以及軟管介面均應嚴密無滲漏。
(4)棧橋照明燈具、導線、聯絡裝置等應完好,無斷落、破損和短路現象。
(5)集油管組的跨接和接地應完好,接地電阻不大於30Ω,且不少於兩處。
(6)棧橋消防設備配置規定如下:
①消防車離任一罐車的最遠距離不大於60m;
②每組鶴管設石棉毯兩塊,8kg乾粉或101泡沫手提式滅火器兩個。
『貳』 中石油《車用乙醇汽油調和設施與加油站設計技術規定》(Q/SY47-2002)
http://wenku..com/view/6a1c0768011ca300a6c3902b.html
『叄』 公路裝卸油的防靜電安全規定有哪些
⑴汽車油罐車裝卸設施包括鶴管、輸油管線、金屬裝油台等之間,應作可靠的電氣連接並接地。
⑵裝卸油場地的地衡、鶴管、加油槍、管線等均應跨接並設置靜電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於100Ω。
⑶汽車油罐車付油場地,應設置採用截面積不小於4mm2銅芯軟絞線一端連接能破漆的鱷魚式夾鉗、專用連接夾頭等,以便與裝卸油罐車車體連接;而另一端應連接接地裝置。
⑷用於運輸成品油的汽車油罐車應使用橡膠拖地帶,禁止使用金屬拖地帶。
⑸汽車罐車的油罐內應裝有擋板。禁止使用無擋板的汽車罐車裝運易燃油品。
⑹油罐與車體之間的電阻不得大於106Ω。金屬管路中任意兩點間或油罐內部導電部件上及拖地膠帶末端的導電通路電阻值不大於5Ω。
⑺汽車罐車裝油時,對不同直徑鶴管的最大安全流速,應符合下表規定。
⑻靜電接地線與汽車罐車的連接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連接應緊密可靠,不準採用纏繞連接。
②在打開罐蓋之前進行連接。
③要接在罐車的專用接地端子板等處,不準接在裝卸油口1.5m之內。
④在關上罐蓋之後拆除連接。
⑼在作業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輕質油品裝卸作業。嚴禁不穩油2min即進行檢尺、測溫、取樣,或將其他物體插入罐內。
⑽罐車採用頂部裝油時,裝油鶴管應深入到罐底部,距罐底的距離不應大於200mm。嚴禁噴濺式裝輕質油。
⑾原裝有高揮發性油品的油罐(含罐車)換裝低揮發性油品時,要檢測罐內油氣濃度。當油氣濃度超過爆炸下限的25%時,應進行通風排氣或清洗處理。
⑿在進行易燃油品裝卸作業過程中,未經批准不得進行有可能產生靜電引燃火花的現場試驗或測試。
⒀嚴禁在作業場所擦試車輛、物品或地面等,進行有可能產生靜電危害的各種臨時性作業。
『肆』 石油庫設計規范的目錄
1總則
2術語
3一般規定
4庫址選擇
5總平面布置
6油罐區
7油泵站
8油品裝卸設施
8.1鐵路油品裝卸設施
8.2汽車油罐車裝卸設施
8.3油品裝卸碼頭
9輸油及熱力管道
10油桶灌裝設施
10.1油桶灌裝設施組成和平面布置
10.2油桶灌裝
10.3桶裝油品庫房
11車間供油站
12消防設施
12.1一般規定
12.2消防給水
12.3油罐的泡沫滅火系統
12.4滅火器材配置
12.5消防車設置
12.6其他
13給水、排水及含油污水處理
13.1給水
13.2排水
13.3含油污水處理
14電氣裝置
14.1供配電
14.2防雷
14.3防靜電
15採暖通風
15.1採暖
15.2通風
附錄A計算問距的起訖點
附錄B石油庫內爆炸危險區域的等級范圍劃分
本規范用詞說明
附:條文說明
『伍』 小煉油廠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應該怎麼處理,按哪條法律法規,是處罰法人還是罰款呢
對《國務院關於嚴格控制擴大煉油生產能力的通知》(國發〔1991〕54號,以下簡稱《通知》)下發後,未經國務院批准擅自新建、未列入1998年國家原油分配計劃的小煉油廠,包括加工進口燃料油的小煉油廠,必須在1999年7月31日前關閉。
對列入1998年國家原油分配計劃,但沒有加工裝置、倒賣原油指標的單位,一律取消其原油分配計劃。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擬建和在建煉油廠,必須立即停止建設,銀行不得給予信貸支持,已建成的不得開工投產。今後,凡未經國務院批准,一律不得新建煉油企業,不得擴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
(5)煉油廠鐵路裝卸油設施設計技術規定擴展閱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建國以來,我國煉油工業發展很快。到一九九〇年底,我國煉油加工能力已達到一億四千五百萬噸,居世界第四位。一九九〇年我國實際加工原油一億零七百二十萬噸,煉油加工能力的平均利用率只有74%。
根據我國原油生產和供應形勢,預計到一九九五年原油加工量約達一億三千五百萬噸,現有的原油加工能力基本可以滿足需要。因此,「八五」期間除現有部分煉油生產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增加能力外,不再擴大煉油加工能力。但是,最近有一些地區和部門仍在爭上煉油項目。
其中:有的是經國家批准建設的,有的是由地方或部門自行批准建設的;有與外商合資建設的,還有外商獨資建設的。目前已建成的或在建的項目,相當一部分存在著原料、市場和資金等問題。尤其是各地區自行審批建設的小煉油廠較多,與國營大中型煉油廠爭搶原油,且加工手段和設施不完備,加工深度淺,油品收率低,質量差,能耗高,污染嚴重,對寶貴的石油資源造成很大的浪費。
國務院曾多次強調,要嚴格控制小煉油廠的建設和盲目擴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國務院關於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對若干產品生產能力的建設和改造加強管理的通知》(國發〔1990〕45號)中,已將原油一次加工列入了控制建設和改造生產能力的產品目錄。為了進一步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制止重復建設和盲目擴大原油加工能力,合理地利用寶貴的石油資源,提高經濟效益,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所有擴大原油一次加工能力的項目(包括以石油為原料的各類加工廠),不論項目規模大小,包括為了擴大生產能力的新建、擴建以及技術改造的項目,一律報國家計委組織審查後,報國務院審批。
二、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對已經批准項目建議書或設計任務書,但尚未開工建設的項目進行清理,確實需要繼續建設的,要重新送國家計委審查後報國務院批准。
三、未經國務院批準的擴大煉油加工能力的項目,一律禁止建設。設計、施工部門不得承擔設計、施工的任務;設備製造部門不得承攬加工製造或供應設備的任務,各煉油或石化企業也不得提供更換下來的設備;
石油生產和供應部門不得供應原油;銀行不得給予貸款;地方、企業利用自有資金建設的項目,不得安排投資指標。所有煉油建設項目(包括經濟特區和經濟技術開發區)的對外談判工作,授權國家計委負責組織,統一對外。如有違反,將追究其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四、各地區和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的要求,對現有和在建的小煉油廠(包括以石油為原料的各類小加工廠)、土煉油爐進行一次認真的清理和整頓,並逐步實行關停並轉。清理和整頓的情況,請於今年十二月十五日前送國家計委匯總後報國務院。
『陸』 各大化工設計院對煉油廠的鐵路裝卸線的長度是如何要求的
參照《油品儲運設計手冊》
裝卸作業線長度的計算
L=L1+L2+L3+L4
式中:L——裝卸線有效長度,m;
L1——機車頭至警沖標的距離;
L2——機車頭長度;
L3——油罐車列的總長度, m;
L4——裝卸車線終端安全距離(終端罐車至車檔距離)。
『柒』 國家關於油庫的規章制度(官方的)急!
油庫安全管理規程(試行)
1981年3月15曰 第一機械工業部(81)一機生字177號文頒發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油庫安全必須貫徹積極預防、確保安全的原則,要列入領導議事曰程,健全組織,健全制度,加強教育,定期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做好預防工作。
第二條 油庫管理制度是油庫工作經驗的總結,是做好業務工作的依據。各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加強組織紀律教育,提高政治責任心和執行規章制度的自覺性。
第三條 油庫設計要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范》,油庫設備和設施要符合設計圖紙要求。
第四條 油庫油罐,應按設計規定裝油,不能混裝,如又裝重油、又裝原油,應按裝原油設計油罐,原油罐可裝重油,重油罐只能裝重油,不能混裝其它油料。
第五條 油庫必須至少有如下制度:油庫安全管理制度、用火管理制度、外來人員登記制度。油庫工人不經培訓、不經考試、不掌握操作規程,不得獨立操作。
第六條 《油庫設計規范》另訂頒發。
第七條 本制度條文與國家頒布的有關規定有矛盾時,應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二章 接收油料安全生產
第八條 油車入庫要檢查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入庫後認真核對證件,檢驗鉛封,進行測量、化驗,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作出記錄,及時處理和上報。
第九條 根據接受油料品種、牌號確定裝油油罐。卸油前,先測量原存油數,檢查聯絡信號、靜電接地裝置、油泵、管道、透氣閥和電氣設備及消防設備等是否良好,布置好消防和警戒人員。然後按規定流程順序,准確開啟閥門。一切准備工作就緒並經現場值班員檢查核對無誤後,方可卸油。如用同一條管道輸送不同品種、牌號的油料時,應將管道內原有油料放凈或清洗,防止混油。
第十條 裝卸粘油時,根據溫度和油種進行加溫。注意檢查加熱器,避免蒸氣侵入油內。停止送氣後,必須將蒸氣管內的冷凝水放凈。
第十一條 接收桶裝油料時,要防止開車門時油桶自行滾出。卸桶時地上應放置墊桶物,不得直接拋擲。及時點清桶數,檢查質量,清查和處理漏桶。
第十二條 洞庫罐裝油料收發時,一定要開啟油罐呼吸管閥門。收油時,要有專人觀察油麵上升情況,防止油料溢入呼吸管。轉罐時,要適當關小閥門,減少流量,密切配合,協調動作,防止操作不當損壞油罐。
第三章 庫存油料安全生產
第十三條 要定期查庫、測量和化驗,注意研究和掌握油料質量變化規律,做到胸中有數,實行科學管理。
查庫:正常情況,不分桶裝罐裝,地上地下油罐,每天查庫一次,新灌桶油料和新建與大修後的油罐,裝油第一周內每天二至三次。露天存放的油料,遇氣溫氣候異常變化、暴雨或大雪後,應酌情增加查庫次數。每次查庫後應做詳細記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及時上報。
測量:100立方米以上油罐每周兩次;潤滑油罐每月兩次;100立方米以下油罐和架空罐測量次數自定,但地下掩埋的油罐測量,每月不少於兩次。新建、大修後的油罐,第一周內每天至少測量兩次。每次測量應認真做好測量記錄,並與上一次測量結果核對,發現液面有不正常變化,應查明原因,及時報告處理。
『捌』 液壓油箱設計技術要求
檢漏,外側防腐,內側耐油油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