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散貨危化品碼頭皖基苯裝卸船操作規程
Ⅰ 急需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企業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圍
規范危險化學品的管理,保障企業生產安全。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范圍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使用、運輸、采購、銷售、儲存等環節。
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准化規范(試行)》制定本制度。
3 職責
3.1 管理部負責編制《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演練,並到政府相關部門備案。
3.2 管理部負責開展企業危險化學品登記普查工作,依據普查情況編制《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標簽,負責到有關部門和機構進行登記、備案。
3.3 管理部負責配合企業內開展的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對廠內員工進行危害告之教育。
3.4 公司設立24小時報警、咨詢電話。
3.5 各歸口管理部門依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進行安全檢查,並相應建立的管理、檢查台帳,對相關方進行危害告之,對使用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的相關方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
4 控製程序
4.1 生產和使用
4.1.1 車間應根據生產需要,規定危險物品的存放時間、地點和最高允許存放量。原料和成品的成份應經化驗確認。生產備料性質相抵觸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區域,必須分隔清楚。
4.1.2 生產和使用劇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嚴格執行企業制定的《劇毒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
4.2 安全技術措施
4.2.1 改革工藝技術,並採用安全的生產條件,防止和減少毒物溢散。
4.2.2 以密閉、隔離、通風操作代替敞開式操作。
4.2.3 加強設備管理,杜絕跑、冒、滴、漏。
4.3 個人防護措施
4.3.1 配備專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專人保管,定期檢修,保持完好。
4.3.2 嚴禁直接接觸物品,不準在生產、使用場所飲食。
4.3.3 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工作結束後必須更換工作服、清洗後方可離開作業場所。
4.3.4 有毒物品場所,應備有一定數量的應急解毒葯品。
4.4 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如:液氯、液氧、乙炔、液化石油氣、氧氣、二氧化碳、氮氣等)使用時,氣瓶內應留有餘壓,且不低於0.05兆帕(Mpa),以防止其它物質竄入。
4.5 盛裝腐蝕性物品的容器應認真選擇,具有氧化性酸類物品不能與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濕燃燒物品混裝,酸類物品嚴禁與氰化物相遇。
4.6 易燃物品的加熱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採用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採取嚴密隔絕措施。
4.7 生產、使用危險物品,應根據生產過程中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採取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措施。
4.8 輸送有毒有害物料,應採取防止泄漏的措施。
4.9 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固體等,應防止磨擦、撞擊。
4.10 容易發生跑氣、跑料的大型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裝置,應設有能迅速停止進料,防止跑氣、跑料的安全設施,並應具有捕集中和、解毒和打撈流失危險物品的方法,避免事態擴大。
4.11 凡用於生產的有毒有害氣體的蒸汽(水)管道,必須與生活用汽(水)管道分開,用途不同的工作氣體(液體)管道不應聯通。
4.12 生產、使用過程中所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和粉塵的排放,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排放標准,凡能相互引起化學反應發生新危害的廢物不要混在一起排放。
4.13 裝卸運輸
4.13.1 托運危險物品必須出示有關證明,向指定的鐵路、交通、航運等部門辦理手續,托運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運未列入國家品名表內的危險物品,應附交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技術鑒定書。
4.13.2 危險物品的裝卸運輸人員,應按裝運危險物品的性質,佩戴相應的防護用品,裝卸時必須輕裝輕卸,嚴禁摔拖、重壓和磨擦,不得損毀包裝容器,並注意標志,堆放穩妥。
4.13.3 危險物品裝卸前,應對車搬運工具進行必要的通風和清洗,不得留有殘渣,對裝有劇毒物品的車,卸後必須洗刷干凈。
4.13.4 裝運爆炸、劇毒、放射性、易燃液體、可燃氣體等物品,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操作過程中注意下列事項:
禁止用電瓶車、翻斗車、鏟車、自行車等運輸爆炸物品。運輸強氧化劑、
爆炸品及用鐵桶包裝的一級易燃液體時,沒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鐵底板車及汽車掛車;
禁止用叉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化氣體等危險物品;
溫度較高地區裝運液化氣體和易燃液體等危險物品,要有防曬設施;
放射性物品應用專用運輸搬運車和抬架搬運,裝卸機械應按規定負荷降低25%;
遇水燃燒物品及有毒害物品,禁止用小型機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運。
4.13.5 運輸爆炸、劇毒和放射性物品,應指派專人押運,押運人員不得少於2人。
4.13.6 運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保持安全車速保持車距,嚴禁超車,超速和強行會車。運輸危險物品的行車路線,必須事先經當地公安交通部門批准,按指定的路線和時間運輸,不可在繁華街道行駛和停留。
4.13.7 運輸易燃、易爆物品的機動車,其排氣管應裝阻火器,並懸掛「危險物品」標志。
4.13.8 運輸散裝固體危險物品,應根據性質,採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塵飛揚和遮陽等措施。
4.14 報廢處理
4.14.1 劇毒物品用後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物資部門要統一回收,登記造冊,專人負責管理,進行下列處理:
1)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
2)包裝容器必須由有資質的專業回收公司回收處理。
4.14.2 化學危險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制訂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並經當地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處理。
4.14.3 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物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後方可報廢。
4.14.4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化學危險物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5 相關制度
《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安全管理制度》。
6 相關記錄
6.1 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表。
6.2 各歸口部門管理台帳。
Ⅱ 危險品船舶運輸、裝卸有何防火要求
1.危險品船舶運輸裝卸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危險品船舶運輸的裝卸作業人員,應當選擇具有一定業務知識的固定人員(班組)來承擔。裝卸作業人員必須熟悉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法規、技術標准和運輸安全的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了解所裝(卸)運危險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危險程度、包裝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發生意外事故時的處置措施,並且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危險品的裝卸作業,應當在專業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裝卸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的危險貨物運輸規則、危險貨物運輸裝卸作業規程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危險品運輸企業或者單位,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職業道德教育和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
2.危險品水路運輸裝卸場地要求
裝卸危險品應當在指定的車站、貨棧、碼頭進行。在裝卸大量的爆炸性、易燃性及放射性等烈性危險品前,站方、港方、應當會同公安消防、港監等安全監督部門,以及船、車方和貨主等單位召開車(船)前會議,研究消防安全、保衛、裝卸銜接等措施,確保裝卸工作的順利進行。
3.危險品水路運輸裝卸操作的要求
在裝卸作業前,貨運員應當向裝卸工(組)講明所裝(卸)貨物的性質、注意事項、滅火方法等;並且復查包裝是否良好,零擔車的配裝條件有無錯誤,中轉范圍是否正確等。裝卸工應當根據危險品的性質准備好裝卸工具和防護用品,並且與貨運員共同檢查待裝車輛。特別是裝運過危險物品的車輛,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遺留撒漏物等,必要時裝車前進行清掃。裝卸時,港口裝卸部門應當嚴格按照配載圖標明的位置積載,不得隨意變更積載位置。在裝卸有電感應的爆炸品和低閃點易燃液體的過程中,不得檢修和使用雷達、無線電電報、電話發射機,也不得同時進行加油、加水(岸上加水除外)和拷鏟等項作業。
船舶運輸危險品的裝載應當緊密、牢靠,防止摩擦、瓶口朝上,禁止倒置、側放或竄動。鐵路運輸要便於中途站卸車、載入,避免卸車時翻倒、墜落。敞車裝載需要蓋篷布的,應當壓縫嚴密,捆綁牢固;罐車裝載的載量要適當,注意留有餘地,不得裝載過滿。與普通貨物配載時,怕濕的與含水的,怕油的與沾油的物品,怕磨損的與尖棱粗糙包裝的,易碎的與堅硬沉重的等,均應當隔離裝載,不得與普通貨物混裝。
在搬運時,應當輕拿輕放,不能摔碰、拖拉、摩擦或翻滾等。因為有些危險品,敏感度很高,有的性質不穩定,稍有撞擊、震動、極易爆炸。有的氧化劑經撞擊、摩擦會分解產生原子氧和高熱,接觸可燃物會氧化而燃燒。當用大型機械進行吊裝作業時,不得超過機具額定負荷的75%,做關要定量定型,喊關要准,起關要穩,要防止高空撒落、碰撞發生危險。
4.危險品水路運輸起卸貨物要求
在起卸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應當劃定禁火區,距裝卸點50m以內無關人員不得接近。作業人員不得攜帶火種或穿帶釘鞋進入作業現場。裝卸量小時,應當備足相應的滅火器材,裝卸量特別大時,應當有消防隊值勤看護。夜間作業應當有足夠的照明設備,不得使用馬燈、汽燈;油燈、電石燈及煤氣燈等明火燈具,應當使用防爆式或封閉式安全照明燈。裝卸易燃氣體、液體時使用手電筒應為防爆手電筒。考慮到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大多都比較敏感,對人體的危害及造成災害的危險性較大,要盡可能縮短這些危險品在港(站)停留和人員接觸的時間,以最大限度減少各種危險概率。對於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原則上應當最後裝最先卸。裝有爆炸品的艙室內,在中途站(港),不應當載入其他物品,若確需載入時,應當視為同類危險品。在起卸放射性物品和易放出易燃、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前,應當進行充分通風,必要時應經過有關部門檢測合格後才能進行作業。在打開箱門或開啟艙蓋時,應當注意防止產生火花,人員站在上風處。
5.危險品水路運輸電磁波輻射的防護
在裝運電火工品、無線電引信、及電發火等(如電發火的火箭彈)對外部電磁輻射敏感的電發火爆炸品時,首先應當通過產品設計提高產品抗射頻和其他輻射能的能力;其次,要通過包裝設計對電起爆裝置加以有效的防護;再次,裝運這類爆炸品的運輸工具,應當盡量遠離大功率的電台、雷達和無線電發報機等,以使其不受電磁輻射源的影響。
在集中裝卸爆炸品及其他危險品的地方,以及在實施爆破作業的地方,需要調查一下附近有沒有大功率廣播電台和通訊電台,了解該場所空間的電波情況。如果附近有這樣的電台,應當根據其功率大小,採取適當的遠離措施。
6.危險品水路運輸裝卸過程的應急救援
在裝卸危險品過程中,當遇有閃電、雷擊、雨雪天或附近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關閉車箱(艙)門停止作業。某些對溫度較為敏感的危險品,於高溫季節不宜在每日8~18時作業,並且避免陽光直射。船舶裝卸危險品應當備有相應的消防救生設備,並放於適當的位置,確保具有立即使用之效能;船與岸、船與駁之間應當設置安全網。在裝卸作業中,貨運員應當堅守崗位,監裝監卸。查看有無漏裝、誤裝,檢查車輛配載是否符合要求。船舶裝卸時,船方應當有專人值班。凡是裝卸大量易燃易爆危險品時,船長要親自監督,不得離船,確需離船時,應當責成大副負責。
Ⅲ 苯屬於危險化學品嗎是的話是第幾類呢
您好
苯是危險化學品。
苯:
危險貨物編號:32050
UN號:1114
CAS號:71-43-2
一、特別警示:
確認人類致癌物;易燃液體,不得使用直流水撲救(閃點很低,用水滅火無效)。
二、理化特性:
無色透明液體,有強烈芳香味。微溶於水,與乙醇、乙醚、丙酮、四氯化碳、二硫化碳和乙酸混溶。分子量78.11,熔點5.51℃,沸點80.1℃,相對密度(水=1)0.88,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2.77,臨界壓力4.92MPa,臨界溫度288.9℃,飽和蒸氣壓10kPa(20℃),折射率 1.4979(25℃),閃點-11℃,爆炸極限1.2%~8.0%(體積比),自燃溫度560℃,最小點火能0.20mJ,最大爆炸壓力0.880MPa。
主要用途:主要用作溶劑及合成苯的衍生物、香料、染料、塑料、醫葯、炸葯、橡膠等。
三、危害信息:
1、燃燒和爆炸危險性
高度易燃,蒸氣與空氣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和爆炸。
2、健康危害
吸入高濃度苯對中樞神經系統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長期接觸苯對造血系統有損害,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重者導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可引起白血病。具有生殖毒性。皮膚損害有脫脂、乾燥、皸裂、皮炎。
職業接觸限值:PC-TWA(時間加權平均容許濃度)(mg/m3):6(皮);PC-STEL(短時間接觸容許濃度)(mg/m3):10(皮)。
IARC:確認人類致癌物。
四、安全措施
1、一般要求
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操作技能,具備應急處置知識。
密閉操作,防止泄漏,加強通風。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煙。生產、使用苯的車間及貯苯場所應設置泄漏檢測報警儀,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配備兩套以上重型防護服。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靜電工作服,戴橡膠手套,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儲罐等容器和設備應設置液位計、溫度計,並應裝有帶液位、溫度遠傳記錄和報警功能的安全裝置,重點儲罐等應設置緊急切斷裝置。
避免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接觸。
生產、儲存區域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灌裝時應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裝置,防止靜電積聚。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2、特殊要求
3、操作安全
(1)一旦發生物品著火,應用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砂土滅火。
(2)苯生產和使用過程中注意以下事項:
——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系統漏氣時要站在上風口,同時佩戴好防毒面具進行作業;
——接觸高溫設備時要防止燙傷;
——設備的水壓、油壓保持正常,有關管線要暢通。
(3)生產設備的清洗污水及生產車間內部地坪的沖洗水須收入應急池,經處理合格後才可排放。
(4)充裝時使用萬向節管道充裝系統,嚴防超裝。
4、儲存安全
(1)儲存於陰涼、通風良好的專用庫房或儲罐內,遠離火種、熱源。庫房溫度不宜超過37℃,保持容器密封。
(2)應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等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在苯儲罐四周設置圍堰,圍堰的容積等於儲罐的容積。儲存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和合適的收容材料。
(3)注意防雷、防靜電,廠(車間)內的儲罐應按《建築物防雷設計規范》(GB 50057)的規定設置防雷防靜電設施。
(4)每天不少於兩次對各儲罐進行巡檢,並做好記錄,發現跑、冒、滴、漏等隱患要及時聯系處理,重大隱患要及時上報。
5、運輸安全
(1)運輸車輛應有危險貨物運輸標志、安裝具有行駛記錄功能的衛星定位裝置。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運輸車輛不得進入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限制通行的區域。
(2)苯裝於專用的槽車(船)內運輸,槽車(船)應定期清理;用其他包裝容器運輸時,容器須用蓋密封。槽車安裝的阻火器(火星熄滅器)必須完好。槽車上要備有2隻以上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防爆工具。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運輸車輛進入廠區,必須安裝靜電接地裝置和阻火器,車速不超過5km/h。
(3)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鹼金屬等混裝混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泄漏應急處理設備。不得在人口稠密區和有明火等場所停靠。高溫季節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暴曬。運輸苯容器時,應輕裝輕卸。嚴禁拋、滑、滾、碰。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裝運時,應妥善固定。
(4)苯管道輸送時,注意以下事項:
——苯管道架空敷設時,苯管道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架或棧橋上。在已敷設的苯管道下面,不得修建與苯管道無關的建築物和堆放易燃物品;
——管道不應穿過非生產苯所使用的建築物;
——管道消除靜電接地裝置和防雷接地線,單獨接地。防雷的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Ω,防靜電的接地電阻值不大於100Ω;
——苯管道不應靠近熱源敷設;
——管道採用地上敷設時,應在人員活動較多和易遭車輛、外來物撞擊的地段,採取保護措施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
——苯管道外壁顏色、標志應執行《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全標識》(GB 7231)的規定;
——室內管道不應敷設在地溝中或直接埋地,室外地溝敷設的管道,應有防止泄漏、積聚或竄入其他溝道的措施。
五、應急處置原則
1、急救措施
吸入: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飲足量溫水,催吐。就醫。
皮膚接觸:脫去污染的衣著,用肥皂水或清水徹底沖洗皮膚。
眼睛接觸: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2、滅火方法
噴水冷卻容器,盡可能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處在火場中的容器若已變色或從安全泄壓裝置中產生聲音,必須馬上撤離。
滅火劑:泡沫、乾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滅火無效。
3、泄漏應急處置
消除所有點火源。根據液體流動和蒸氣擴散的影響區域劃定警戒區,無關人員從側風、上風向撤離至安全區。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正壓自給式空氣呼吸器,穿防毒、防靜電服。作業時使用的所有設備應接地。禁止接觸或跨越泄漏物。盡可能切斷泄漏源。防止泄漏物進入水體、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閉性空間。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潔凈的無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減少蒸發。噴水霧能減少蒸發,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間內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轉移至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
作為一項緊急預防措施,泄漏隔離距離至少為50m。如果為大量泄漏,下風向的初始疏散距離應至少為300m。
以上資料來源於《2011-60種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
Ⅳ 「危化品」運輸新規多,要注意哪些事項
進出廠區手續辦理
保衛人員應嚴格把好進出廠手續的辦理工作,對所有外來車輛必須登記,登記表格須填寫清晰、詳細,認真記錄好貨物類型、進出廠時間。並嚴格禁止進入廠區的車輛內帶有煙火易燃易爆品,車輛進出門須經公司押運人員簽字方可放行。
裝卸作業要求
1作業現場應統一指揮,有明確固定的指揮信號,以防作業混亂發生事故。作業現場裝卸搬運人員和機具操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服從指揮。非裝卸搬運人員,均不準在作業現場逗留。
2對各種裝卸設備,必須制定具體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由經過操作訓練的專職人員操作,以防事故發生。
3在裝卸搬運危險品操作前,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預先做好准備工作,認真細致地檢查裝卸搬運工具及操作設備。工作完畢後,沾染在工具上面的物質必須清除,防止相互抵觸的物質引起化學反應。對操作過氧化劑物品的工具,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4人力裝卸搬運時,應量力而行,配合協調,不可冒險違章操作。
5裝卸危險品應輕搬輕放,防止撞擊摩擦、震動摔碰。液體鐵桶包裝卸垛,不宜用快速溜放辦法,防止包裝破損。對破損包裝可以修理的,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後再搬運,整修時不得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
6散落在地面上的物品,應及時清除干凈。對於掃起來的沒有利用價值的廢物,應採用合適的物理或化學方法處置,以確保安全。
7兩種性能相互抵觸的物質,不得同時裝卸。對怕熱、怕潮物質,裝卸時要採取隔熱、防潮措施。
人員防護要求
1操作人員不準穿帶釘子的鞋。根據不同的危險特性,應分別穿戴相應的防護用具。對有毒的腐蝕性物質更要注意,在操作一段時間後,應適當呼吸新鮮空氣,避免發生中毒事故。操作完畢後,應對防護用具進行清洗或消毒,保證人身安全。各種防護用品應有專人負責,專儲保管。
2裝卸作業完畢後,應及時洗手、洗臉、漱口、淋浴。中途不得飲食、吸煙,並且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防止沾染皮膚,黏膜等。
3裝卸現場應備有清水、蘇打水和稀醋酸等,以備急用。如裝卸人員出現頭暈、頭痛等中毒現象,應按救護知識進行急救,嚴重者要立即送醫院治療。
各類化學品裝卸安全事項
1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
儲存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的鋼瓶是壓力容器,裝卸搬運作業時,應用抬架或搬運車,防止撞擊、拖拉、摔落,不得溜坡滾動;搬運前應檢查鋼瓶閥門是否漏氣,搬運時不要把鋼瓶閥對准人身,注意防止鋼瓶安全帽跌落;裝卸有毒氣體鋼瓶時,應穿戴防毒用具;劇毒氣體鋼瓶要當心漏氣,防止吸人有毒氣體;搬運氧氣鋼瓶時,工作服和裝卸工具不得沾有油污;易燃氣體嚴禁接觸火種,在炎熱的季節搬運作業應安排在早晚陰涼時進行。
2易燃液體
其閃點低、汽化快、蒸氣壓力大,又容易和空氣混合成爆炸性的混合氣,在空氣中濃度達到一定范圍時,不僅火焰能導致起火燃燒或蒸氣爆炸,其他如火花、火星或發熱表面都能使其燃燒或爆炸。因此,在裝卸搬運作業中必須注意以下幾點:室內裝卸搬運作業前應先進行通風;搬運過程中不能使用黑色金屬工具,必須使用時應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裝卸機具應裝有防止產生火花的防護裝置;在裝卸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嚴禁滾動、摩擦、拖拉;夏季運輸要安排在早晚陰涼時間進行,雨雪天作業要採取防滑措施;罐車運輸要有接地鏈。
3易燃固體
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容易被外部火源點燃,而且燃燒迅速,並可能散發出有毒氣體。在裝卸搬運時除按易燃液體的要求處理外,其作業人員禁止穿帶鐵釘的鞋,不可與氧化劑、酸類物質共同搬運。搬運時散落在地面上和車廂內的粉末,要隨即抹擦乾凈。裝運時要捆紮牢固,使其不搖晃。
4遇水燃燒物質
這類物品在相互作用時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放出大量的有毒氣體和熱量,由於反應異常迅速,反應時放出的氣體和熱量又多,放出來的可燃性氣體能迅速地在周圍空氣中達到爆炸極限,一旦遇明火或由於自燃就會引起爆炸,所以在搬運裝卸作業時要做到以下幾點:
注意防水、防潮,雨雪天沒有防雨設施不準作業;若有汗水應及時擦乾,絕對不能直接接觸遇水燃燒物質;在裝卸搬運中不得翻滾、撞擊、摩擦、傾倒,必須做到輕拿輕放;電石桶搬運前預先放氣,使桶內乙炔氣放盡,然後搬動;須兩人抬扛,嚴禁滾桶、重放、撞擊、摩擦,防止引起火花;工作人員必須站在桶身的側面,避免人身沖向電石桶面或底部,以防爆炸傷人;不得與其他類別危險化學品混裝混運。
5氧化劑
在裝運時除了注意以上規定外,應單獨裝運,不得與酸類、有機物及自燃、易燃、遇濕易燃的物品混裝混運,一般情況下氧化劑也不得與過氧化物配裝。
6毒害品及腐蝕物品
尤其是劇毒物品,少量進入人體或接觸皮膚,即能造成局部刺激或中毒。腐蝕物品具有強烈腐蝕性,除對人體,動、植物體,纖維製品,金屬等能造成破壞外,甚至會引起燃燒。
危化品物流運輸駕駛員、押運員安全注意事項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並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即駕駛員、押運員必須接受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培訓,了解所運載的危化品性質、危害特性及發生意外的應急措施,經考核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桶裝危化品裝載看似簡單,其實很有講究。裝載要勻稱、平衡,做到一車一貨;各種化學危險品不能混裝,以免泄漏後產生化學反應;桶與桶之間不能留有空隙,空隙要用廢紙板或編織袋充填;汽車排氣管要裝阻火器;鐵底板車廂的,還應鋪上一層草包或蘆葦席,以免行駛中滑動,而後再用繩子將貨物捆成一個整體固定,確保裝載牢固。
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隱患是從泄漏開始的,由於行車中車輛顛簸震動,往往容易造成包裝破損,破損又往往集中在3個方面:
①桶蓋沒擰緊或密封圈失效;
②鐵桶的焊縫處及桶筋由於摩擦破損;
③桶底在行駛中位移造成破損。
因此,每行駛兩小時要查看一下,桶蓋上有無溢出,用專用扳手再擰緊一下,如密封圈失效應更換;鐵桶之間的充填物有無跌落;車廂底部四周有無泄漏液體,如有,應查出漏桶,將漏點朝上;捆綁的繩索有否松動等。值得提醒的是,在高溫季節,液體會膨脹,更換密封圈時要慢慢打開,等泄放氣體後再行打開,避免開蓋過急液體噴出傷人。
運輸危化品要選擇道路平整的國道主幹線,不能圖路近而走情況復雜的道路。行車要遠離城鎮及居民區,非通過不可時,要再檢查一次,確認安全無泄漏後再過境。不能在城市街道、人口密集區停車休息、吃飯。特別是槽車運輸危化品,由於罐體全部暴露在外,在夏天應提倡白天休息,夜間行車,以防液體膨脹。在行車中要避開車輛、人員高峰期。萬一發生泄漏,個人力量無法施救時,要迅速開往空曠地帶,遠離人群、水源。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要擴大隔離范圍,並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危化品有毒性、腐蝕性,稍不注意就容易污染環境,特別是液體產品容易污染土地和水源。經過長途運輸,外包裝一般都有一定破損,卸貨時尤要注意。沒有專用站台的地方要鋪跳板或木杠,用繩子拉住桶緩緩落地,或用廢輪胎墊地,起到緩沖作用。要告之貨主,對危化品要擱置一段時間,等各種性能平穩後再使用。值得提醒的是,如發現車廂里有泄漏的痕跡,不要急於清洗,要先用鋸末或沙子清掃一遍,讓其干透、蒸發後,在遠離水源的地方用水沖洗,以免污染環境。
在危險化學品儲運過程中,靜電危害也是對儲運生產安全的最大威脅。所以各生產單位對靜電的防範工作都是很重視的。但由於各種危險化品性質的差異,靜電產生和防範措施也有所不同。
Ⅳ 危化品管理員崗位職責
為嚴格加強化學危險品的管理工作,確保安全和保證工作的正常進行。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管理辦法(試行)》制定以下管理人員工作職責:
管理人員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取得《化學危險品保管證》。
2.嚴格化學危險品存、出庫手續,做到帳物相符,發現差錯,及時查明原因並予以糾正。
3.爆炸品、劇毒品嚴格執行「五雙」制度,(雙人、雙鎖、雙人收發、雙人運輸、雙人使用)。
4.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條件,夏季應採取灑水降溫措施,務使庫內溫度不超過30℃。
5.經常巡視化學危險品倉庫以及周圍環境,嚴禁明火,電氣設備防爆、消除事故隱患。
6.對寄存的化學危險品,應定期檢查,旋緊瓶蓋。
7.各種壓縮氣體鋼瓶,應按規定每年檢查一次,危險品按類分倉,按部門分格。
8.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遇有意外情況,及時向領導匯報。
(5)液體散貨危化品碼頭皖基苯裝卸船操作規程擴展閱讀
危化品搬運注意事宜:
1.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預先做好准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更換或修理。
2.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
3.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
Ⅵ 國際公約中船舶的具體排放標準是什麼
交通環保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 TRANSPORTATION
1999年 第1期 No.1 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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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水路運輸大氣環境問題與防治對策
喬 冰 劉敏燕 吳維平 於沉魚
摘要 綜述了中國水路運輸中主要大氣環境問題的現狀、產生原因和環境影響,回顧了在防治技術和管理上的進展,並比較宏觀地提出了有關的防治對策和與MARPOL國際公約接軌的建議。
關鍵詞 運輸 粉塵 蒸汽 防治 MARPOL公約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Problems and Their Prevention & Control Straregies in Chinese Waterborne Transportation
Qao Bing Liu Minyan Wu Weiping Yu Chenyu (Waterbome Transportation
Institute,Ministry of Communications,Beijing 100088)
Abstract Existing status,causes and impacts of the main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problems in Chinese waterborne transportation are described comprehensively;development of technology on prevention,control and management is reviewed;and related prevention and control strategies including suggestions of bringing it into line with MARPOL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are proposed.
Key words Transportation Dust Vapor Prevention & control MARPOL convention
1 前言
中國幅員廣闊,水系豐富,海岸線漫長,水路通商歷史久遠。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不斷深入,需水路運輸的國際、國內貿易迅速增漲,一大批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沿海及內河港口被批准興建並投入運營,船舶通商航線和水運貿易種類得到了很大的拓展。
根據有關統計資料,目前占總運量85%的全球貿易貨物通過船舶經由港口中轉和水路運輸完成。我國內外貿貨物總量的44%採用水路方式運輸,其主要優勢在於:與空運和公路運輸方式相比,單位重量貨物在水路運輸中所消耗的能源較低,相應造成的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我國水路運輸中也存在著一些具有特殊性的大氣環境問題,例如:(1)散裝運輸貨物在港口儲存和轉運過程中易產生粉塵和石油及化工品蒸氣,從而對港口附近局部區域大氣環境產生明顯不利的影響;(2)船舶以及港口作業中其它流動設備的發動機燃燒尾氣排放總量甚為可觀,源排放地理分布范圍很廣;(3)以上流動設備和一些港口固定設施目前多使用含CFCs及其它鹵化物的空調製冷劑和滅火裝置;(4)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擴散事故污染風險。
國際海事組織(IMO)1997年正式通過了MARPOL 73/78國際公約附則VI,即防止船舶大氣污染規則;我國《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准》也於1997年開始實施。如何履行國際公約中的義務,貫徹執行國家的有關政策法規,加強水運環境規劃和管理,研究適合我國國情的防治技術和對策,是解決上述問題以保證國家水運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
2 固體散貨儲運
2.1 粉塵污染概況
經水路運輸的3大固體散貨是:煤炭、礦石(包括金屬礦石和非金屬礦石)和散糧,由此產生的粉塵污染問題較為嚴重。以我國最大專業化煤炭出口港口—秦皇島港為例,根據各監測點1989年~1993年降塵月分布及TSP年變化數據〔1〕,綜合污染水平達中度至極重污染。類似的情況在我國營口、天津、青島、上海、寧波、湛江等港口城市(鎮)也曾或正在發生,造成附近局部區域空氣混濁、能見度下降。
煤炭、礦石港口的裝卸工藝多為露天裝卸和堆存,因此,裝卸存貯方式、工藝設計環境保護水平,物料特性(如:粒度分布,含水量等)和氣象因素是決定粉塵污染程度的關鍵因素。目前的港口設計一般能夠做到;在皮帶機轉接處加以局部半封閉,皮帶輸送機加防塵罩,為火車車箱翻車機設翻車機房。
散糧裝卸工藝多為密閉裝卸和筒倉儲存。當設備密封性差、吸塵系統出現故障時,由於糧食粉塵含水量低,粒徑細,比重輕,所形成的積塵極易構成二次揚塵。
2.2 防治對策
2.2.1 改進工藝設計和設備選型
通過選用控制技術先進的裝卸設備可以方便地改變物料落料方向和降低落料高度,例如:國內最新研製成功的連續斗輪卸船機可大大減小卸船時的落差,從而有效地減少起塵。採用皮帶機軟啟動技術也可有效地減小因震動引起的產塵。增加適當的密封裝置,則可有效地減少粉塵逸散。
2.2.2 貫徹清潔生產方針
結合國外經驗,如果能在煤礦嚴格控制煤炭含水量,並且在鐵路運輸之前噴灑覆蓋劑以減少運輸過程中的水份揮發和煤塵飛揚,則將從根本上解決港口煤塵污染問題,並可減少貨物運輸中的損失。
2.2.3 選用適當的濕式與乾式抑塵技術
濕式抑塵法以水為主體,因其設備簡單、投資省、維修使用方便、抑塵效果顯著,而得到廣泛應用並起主導作用。目前已成功應用的技術有:自動噴霧灑水及煤車注水。針對某些疏水性強的煤種,已研製出了潤濕型化學抑塵劑〔2〕,可顯著提高捕塵效率。在煤炭行業,還研製出了磁化水抑塵技術。國外噴灑水的霧化效果更好,微機控制系統功能強、普及率較高,循環水系統較為完善。
傳統的乾式除塵器,如布袋除塵器、靜電除塵器,曾在港口使用過,但運行費與初投資高,且維護保養工作量大,目前已基本不用。為解決我國北方港口冬季防塵問題,有關港口和科研院校曾聯合進行了防風網防塵技術研究〔3〕,目前正在開展進一步的研究及應用推廣工作。
2.2.4 加強環境管理
根據國內外經驗,雖然從理論上說,只要採取了妥善的防塵、除塵技術措施就能夠解決固體散貨運輸中的粉塵問題,但是如果在港口建成後再去考慮粉塵防治問題,則往往會事倍功半,有時從經濟角度看,甚至還不如廢棄原港而另選址重新建設一個替代港口。因此有必要加強環境管理,包括:(a)對所有相關的新、擴、改工程進行科學的環境影響模擬預測和評價,包括建立計算機模擬模式,預測煤碼頭空氣中的煤塵濃度〔4〕;(b)對現有港口進行全面整頓,實施清潔生產管理,堅決關閉工藝落後、污染較嚴重的老港口或臨時碼頭。
3 液體散貨儲運
3.1 污染現狀
經水路運輸的3大液體散貨是:石油、化工品、液化氣,其中石油包括了原油、成品油(汽油、煤油、柴油)和石油渣等,其運量占整個液態散貨的70%以上;液化氣是指在常溫常壓下為氣態需要加壓變為液體儲運的化工品,我國海運散裝化工品的品種達數十種。
液體散貨運輸中存在的大氣污染問題主要是:在貨物轉運和存儲過程中,產生石油、成品油及各類液體化工品蒸氣,其擴散會對港口大氣環境造成一次及二次污染。調查顯示,近年來隨著石油儲運量的大幅提高,國內部分大型油港大氣環境中烴類指標逐年上升,其中,單船裝卸作用范圍內空氣中油氣濃度大大超過勞動安全衛生標准,作業高峰期港區周圍大氣環境中烴類濃度數倍於環境允許濃度標准。在化工品碼頭,當儲運貨種為光化學反應活性較高的烴類時(如甲苯),光化學二次污染較為顯著,曾測到在裝卸甲苯的碼頭附近午後空氣中O3濃度直線上揚的情況〔5〕。
據統計,截至1996年底,國內各大油港油類吞吐量突破7千萬噸,到2000年,將超過1億噸,其中液體化工品運輸量和從國外進口的高揮發性優質原油儲運量將大幅上升。因此,液體散貨運輸中的大氣污染問題十分嚴峻,加強防治對策刻不容緩。
此外,液體散貨在水路運輸和岸邊貯存過程中的溢出、泄漏事故亦是一個潛伏的大氣污染風險源。許多液體散貨在溢出泄漏後,因暴露於空氣中而揮發,以石油為例,在2~3天內的揮發率可達20%~70%。假定一個中型溢出事故的溢出量為100噸,則揮發進空氣的速率很有可能大於100kg/hr。泄漏事故中的蒸氣擴散將有可能造成短時空氣污染與生態損害。因此,有必要加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的措施,並制定相應的應急反應計劃,以便在一旦發生事故時,能夠將不利環境影響盡量減至最輕。
3.2 防治對策
3.2.1 加強污染監測和模擬預測
監測和模擬預測是發現環境問題以及制定出適當的防治對策的重要技術手段,國內近年來有了較快的發展。例如一些新的監測技術設施在部分有條件的港口(如上海、大連等)得到了較好的應用;採用國際先進的空氣質量計算機模擬軟體進行了珠海港、營口鮁魚圈港、大連港和寧波港石油和液體化工品碼頭工程的大氣環境影響評價和/或泄漏事故污染風險評價〔6〕-〔7〕。監測和模擬預測結果均顯示:我國傳統的散液儲運方式會引起易揮發高毒性貨種蒸氣排放嚴重超標,因此必須加以改進。
3.2.2 採用先進的儲運技術與防污染設施
裝卸儲運過程中的油氣和化工品蒸氣主要產生於:(a)向儲油罐、油輪及火車罐、汽車罐內裝液體貨物,而使罐內含油或化工品蒸氣的等體積空氣被頂出罐/艙(大呼吸);(b)因環境溫度變化,而使罐內含高蒸氣濃度的空氣體積澎漲被排出(小呼吸);(c)因密封不嚴或管理不善而造成跑冒滴漏。為此,歐洲和美國目前已全部採用全密封裝料技術,包括全密封裝船輸油臂、裝車/罐輸油鶴管系統等,經密封收集的高蒸氣含量空氣被集中回送至存、貯罐,經一定的螺旋冷凝裝置又變為液體貨物而加以回用。此外,採用浮頂罐可以大大減少貯油罐的大呼吸損失,將貯罐四周塗上不吸光塗料,可以有效減少其小呼吸損失。
3.2.3 加強事故預防和應急反應能力
雖然建立一個裝備精良的應急反應系統,並制定先進、實用的應急反應計劃,可以盡量地將一場不幸發生的事故所帶來的或潛在的環境損失降到最低,但這畢竟是一種被動的補救性措施。要真正實現環境保護目標,最聰明同時也是最為有效的方法就是開展事故預防,即盡量將事故發生概率降到最低水平。為此呼籲,在目前傳統型的水上安全監督管理體制基礎上,建立起技術先進、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的水運事故防禦系統〔8〕,將環境工程、水運工程和信息技術相結合,以加強國家事故預防及應急反應的綜合實力。
4 船舶大氣污染
4.1 污染現狀
當前,世界貿易海運量的97%由排水量超過4億總噸的8萬艘船舶承擔,能量消耗約佔世界總消耗的3%,船舶造成的污染約佔全球污染量的3%~7%。船舶產生的廢氣主要有NOx、SOx、COx、VOC等,這些廢氣會對大氣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危害。例如:NOx會引起肺氣腫、酸雨和煙霧,與VOC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產生光化學反應二次影響;SOx會引起酸雨,對植物生長有嚴重危害;而CO會降低人體和動物的血液輸氧能力。此外一些船舶用製冷劑和滅火裝置含有氟氯烴,對平流層中的臭氧層具有破壞作用。
據挪威向IMO提供的資料,船舶年排放NOx 602萬噸,佔世界排放總量7%;SOx 634萬噸,約佔世界排放總量的4%;COx年排放量約為124萬噸,佔世界排放總量的2%;VOC年排放38萬噸。從國內外的調查情況來看,由船舶造成的大氣污染已經到了不能忽視的地步,給船舶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帶來日益嚴重的影響,特別是在港口、海峽和一些航線密集、船舶流量大的海區,船舶排放的廢氣甚至是該地區的主要污染源。例如:挪威船舶排放的SOx和NOx分別占該國相應污染物總量的17%和40%;美國加州船舶排放的SOx和NOx分別占該地區相應污染物總量的40%和12%。由此可見,船舶排放的有害氣體對當地大氣環境的污染已經相當嚴重。在我國,雖然也對船舶排放的有害氣體進行過調查測試,可大多數是單船測試,對於象青島、上海、大連等船舶眾多和航線密集的港灣,船舶排放的氣體所造成的環境污染尤其應引起重視〔9〕。
4.2 關於防止船舶大氣污染國際公約
在1995年9月召開的IMO第37次環保會(MEPC37)上,在MARPOL 73/78國際公約原有的5個附則的基礎之上,又增加了附則Ⅵ—防止船舶大氣污染規則,並於1997年7月正式通過〔10〕。附則Ⅵ適用於所有除遊艇和漁船以外的、總噸大於500噸的貨輪。整個附則分為兩章共計19條規則,並附有4個附錄。IMO防止船舶大氣污染的目標是:到2000年,將船舶NOx排放量削減到現今水準的70%,SOx排放量削減到現今水準的50%,另外對VOC、CFCs、鹵化物等都提出了具體的削減目標。
4.3 防治對策
4.3.1 早日具備加入附則Ⅵ的條件
我國作為MARPOL公約締約國,世界航運和造船大國,應早日加入並嚴格執行MARPOL公約附則Ⅵ。然而面對IMO的嚴格規則,我國因技術和經濟等方面的原因尚不具備加入附則Ⅵ的條件。為了能使中國的遠洋船能順利通過或進入附則Ⅵ已開始生效的國家和地區,並對進入中國境內的各國船舶排放進行控制,我國應盡快組織制定並實施適合本國國情的有效對策,使國家早日具備加入附則Ⅵ的技術和經濟條件。
4.3.2 制定我國防止船舶污染大氣的有關政策法規
對我國船舶排放廢氣狀況,特別是一些重點污染區域和船舶設備進行廣泛的、有針對性的調查研究,根據我國經濟和交通運輸的發展規劃,對船舶大氣污染狀況進行滾動預測,明了污染狀況,制定相應的環境經濟政策和污染控製法規,以便加強宏觀、微觀調控和監督管理。
4.3.3 開展船舶廢氣防治研究和環境教育
船舶廢氣防治是擺在水運大氣環境保護和可持續發展面前的新課題,有待加強相關科技和教育的投入。為此應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結合我國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研究,加強船舶製造和管理人員環境培訓,以利於新型環保船舶的科技創新,和有關政策法規的順利實施。
5 結論
水路運輸方式能源消耗和大氣環境影響較小,是首選的解決交通運輸大氣環境問題的替代運輸方式,但其固體、液體散貨儲運和船舶運輸中的大氣污染問題不容忽視;要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以健全、完整、嚴格的政策法規體系依據,全面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從改進和創新工藝設備入手,輔以環境規劃,模擬預測、監測、評價和管理等技術手段,並與有關國際公約接軌;為此需要加大水運工程大氣環境保護技術和資金的投入,並對有關的科學研究和環境教育及管理給予必要的支持。
作者簡介:第一作者喬冰,女,1960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副研究員,中國環境學會大氣環境分會委員。國內外發表學術論文18篇。
作者單位:交通部水運科學研究所 北京100088
6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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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褚家成,劉敏燕.JT型化學抑塵劑及其應用研究.交通環保,1992(6):1-6
3 沈熹.防風網防塵技術在露天煤堆場的應用研究現狀及對發展我國防風網防塵技術的建議.交通環保,1995(3):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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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萬國學術出版社,ISBN7-8003-410-0,Vol.Ⅱ,1673-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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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勞輝.國際海事組織海上環保委員會第38屆會議情況.交通環保,1996(6):40-44
收到修改稿日期:1998-09-16
Ⅶ 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修理是不需要資質呢
公路運輸企業的資格審查:主要是依據交通部關於發布《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交運發[1993]1382號)文件的要求:
(1)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
(2)具有十輛以上專用車輛的經營規模,五年以上從事運輸經營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
(3)具有較為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車輛設備保養維修和安全質量教育等規章制度;
(4)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人員,應具有經當地地(市)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關考核並頒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
(5)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容器、裝卸機械及工具,應符合交通部《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JT 3130)規定的條件,並具有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驗,頒發的符合一級車輛標準的合格證。
對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人員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應當對其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培訓;駕駛員、船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必須掌握危險化學品運輸的安全知識,並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部門考核合格(船員經海事管理機構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化學品的裝卸作業必須在裝卸管理人員的現場指揮下進行。
運輸危險化學品的駕駛員、船員、裝卸人員和押運人員必須了解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危害特性、包裝容器的使用特性和發生意外時的應急措施。運輸危險化學品,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