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件應按
❶ 船舶行業內吊運什麼樣的東西算重大件有專業人士沒有給個詳細的數據或者標准都行 謝謝各位DD
水上運輸的貨物,如單件重量過重,以致不能使用一般的起貨設備進行裝卸,或單件回尺度過長、過高答或過寬,以致在裝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稱為笨重或長大貨物,又稱重大件貨物,如鋼軌、機車、高壓容器等。 對重大件貨物的單件重量、長度標准,各航線、各類港口規定標准不一。我國主要航線的標準是: 1、遠洋航線5T/12M;2、沿海航線5T/12M;3、長江、黑龍江干線2T/10M;內河航線1T/7M等等。 重大件貨物承運時,應在貨物運單內填明單件重量、長度和體積(長、高、寬),並在貨件上標明,以利於運輸中積載、裝卸和計費。
這個是准確的,但重量方面,現在船舶和岸吊都能吊幾十噸的貨的,但目前標准並沒有變
❷ 重大件貨物的單位責任限制怎麼計算
重大件貨物的種類與特點重大件貨物一般指笨重、體積過大或尺度過長的貨物。它專以貨物單件重量及尺度作為界屬限,各國規定不一。
這里主要指船舶中的重大物件的加固。
(1)航行中應有專人定期檢查重大件貨物的狀況。在大風浪來臨之前及在大風浪中航行時,更應認真檢查重大件綁扎的牢固程度,以防發生貨物移位。
(2)大風浪時檢查貨物狀態必須至少有兩人同往,並通知駕駛台適當調整航向,減緩搖擺,以策安全。
(3)航行中應避免船舶發生過大的橫搖,以免綁索受力發生意外。必要時可採取避風措施或改向航行。
5. 裝載重大件貨物時船舶局部受力的校核及其保證措施
以重量計費,單位為0.5千克,不足0.5的,按0.5算;超過0.5不足1千克的,按一千克算。如果沒千克的貨物體積超過6000立方厘米,一體積重量計費。
❸ 快遞公司怎麼區分大件跟小件的 有什麼標准嗎,是按重量還是按大小的,有誰知道嗎
重量 … 一般 15公斤以上
❹ 重大件貨物捆綁加固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掌握船舶承運重大件貨物的能力。如船體結構、局部強度、重吊的負荷量及其他技術參數、綁扎加固設備等。
(2)仔細檢查裝運重大件貨物時需用的設備並保持其處於良好技術狀態。如重吊及其附件是否處於正常可用狀態等。
(3)詳細了解所運重大件貨物的有關資料。如件數、單件重量、尺寸、貨物形狀、包裝形式及其堅固程度、裝運要求等。
2. 編制裝載計劃時應注意的問題
裝運重大件貨物,必須編制重大件貨物的裝載計劃,此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1)正確選擇艙位及貨位
重大件貨物的裝載位置,應從保證貨物和船舶的安全,以便於作業和使用船舶重型起貨設備等方面考慮。
當貨物裝於艙內時,應配置在艙口尺寸大而且有重型起貨設備的中部貨艙。當配置於二層艙時,要注意貨件的高度應不大於二層甲板至艙口下邊的高度。
當貨物裝於上甲板時,應根據貨物性質,合理選定貨位。一般應安排在船上重型起貨設備能夠吊裝吊卸的部位。如怕水濕的貨物應配置在中部上層建築後面的甲板上。
上甲板的重大件貨物不應置於艙蓋上。其裝載部位應不妨礙起貨機、吊桿起落、系解纜等操作,不應堆裝在消防干線及支管、測水管、水密門、排水孔、貨艙人孔、操作各種閥門的設備等處所,並應留出人行通道,其堆裝高度應不妨礙駕駛台的眺望視線。
重大件貨物在船上的配置應左右均衡。
(2)由於重大件貨物的重量較大,因此,確定重大件貨物的裝載位置後,必須對其受載部位的局部受力進行核算,並保證其局部強度不受損傷。
(3)應校核轉載重大件貨物後(特別是當貨件裝於上甲板時),及用船上設備裝卸重大件貨物時對船舶穩性的影響,核算船舶可能產生的最大傾斜角,並保證其不不超出允許范圍。
(4) 應制定重大件貨物的加固綁扎方案。
3. 裝載重大件貨物時應注意的問題
(1)裝載重大件貨物時,應盡量減少船舶的吃水差。
(2)裝卸過程中應注意調節纜繩,以防船身游動影響安全作業。當外檔作業時,纜繩應適當放鬆,以免船舶外傾時纜繩崩斷。
(3)裝畢重大件後,應保持船舶無橫傾。如重大件貨物配置無法做好左右均衡時,應以其他載荷調整。
(4)裝貨結束,應按綁扎方案對重大件進行認真的加固綁扎。如果由裝卸工人進行綁扎,則船方應檢查綁扎的牢固程度。
4. 航行中對重大件的管理
(1)航行中應有專人定期檢查重大件貨物的狀況。在大風浪來臨之前及在大風浪中航行時,更應認真檢查重大件綁扎的牢固程度,以防發生貨物移位。
(2)大風浪時檢查貨物狀態必須至少有兩人同往,並通知駕駛台適當調整航向,減緩搖擺,以策安全。
(3)航行中應避免船舶發生過大的橫搖,以免綁索受力發生意外。必要時可採取避風措施或改向航行。
5. 裝載重大件貨物時船舶局部受力的校核及其保證措施
營運船舶的各層甲板及各裝載部位均有允許的安全負荷資料。在普通雜貨船上,確定各層甲板的安全負荷量均以裝運件雜貨為前提條件。一般情況下不能承受直接堆裝重大件貨物的負荷。因此,為確保船舶安全,在裝載重大件貨物時,必須預先核算擬裝部位的局部受力,以防其局部構件受損。
如已知貨件的重量為P(t),貨件與裝載部位的接觸面積為A(m2),則擬裝部位實際承受的單位面積負荷量為
p』d = 9.81P (kPa) (公式一)
A
當單位面積實際負荷量p』d 超出其允許的負荷量pd 時,可以採用襯墊的方法擴大甲板的受載面積,從而減少甲板的單位面積實際負荷量,保證其局部強度不受損傷。
由於重大件貨物,特別是超重貨物單件重量大,一般均需襯墊才能確保安全。在實際工作中,常根據擬裝部位的單位面積允許負荷量pd ,計算出必需的甲板最小受載面積Amin,從而確定襯墊方案。則
Amin = 9.81P (m2) (公式二)
pd
應該指出,在確定實際襯墊面積時,還應考慮到如下情況:首先,由公式二求得的最小受載面積Amin並未計及襯墊物料及綁扎索具本身的重量;其次,在海上航行時,貨件將受到多種力的作用,從而使其對甲板的正壓力大於其自重;第三,當貨件裝於上甲板時,由於甲板有梁拱和舷弧,將使襯墊物與甲板的實際接觸面積變小。因此,實際的襯墊面積必須大於上述算得的最小受載面積。當裝運單件重量較大而體積又較小的重件貨時,應該使貨物裝於至少跨兩個橫向加強肋骨的部位。必要時,還應在裝載部位甲板的下面加設臨時支撐(柱),以確保安全。此外,在裝載重大件貨物時,應盡量使船舶保持平吃水,使貨件能同時著落或起離甲板,避免甲板某部位瞬時超負荷。
6. 重大件貨物的加固綁扎
對重大件貨物的綁扎,首先要正確選擇綁扎索具。常用的綁扎索具有纖維繩、鋼絲繩和鏈條,並且配合松緊螺絲、卸扣等一起使用。綁扎重大件貨物宜用鋼絲繩及鏈條。使用鏈條綁扎方便、速度快,但不易收緊;使用鋼絲繩則較易收緊但綁扎沒鏈條方便,各有利弊,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重大件貨物的綁扎還應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 綁扎松緊要適宜。要求綁扎緊固,不使其松動,又要防止過緊折斷。同時又要易於解開,以便萬一發生意外時能立即松綁。
2. 提高綁扎效果,節省綁索。為此綁扎角應盡可能小,並應使各道綁索受力均衡。
3. 保證貨件不受損傷。為避免綁索直接接觸貨物表面,壓損或磨損貨件,應在規定的部位進行綁扎,必要時應在綁扎部位先加鋪墊。對於怕水濕的貨物,除合理選擇貨位外,在綁扎前應先鋪蓋油布,易腐蝕部位應塗以防護油脂。
4. 綁扎工藝要正確。綁索應左右、前後對稱。每道綁索應先繞貨件一周後再在兩側固定,不能一索綁多道。每個生根的地令上不能超過三根綁索,而且方向不能相同。對於車輛等帶輪的貨物,一般應先用枕木鋪墊,上鋪鐵軌,輪子與鐵軌之間要用三角鐵固定,並應將三角鐵焊在鐵軌上。裝於艙內的重大件貨物,除用綁索固定外,一般還應在垂向和水平方向用方木頂住,貨件之間也用木料釘住,以防途中移位。
❺ 重大件貨物運輸與裝卸要注意
常見的特種貨物及運輸要求1. 長大笨重貨物
(1)長大笨重貨物特點及其運輸要求
長大笨重貨物是指單件(含因貨物性質或托運人要求不能分割拆散的組合件和捆紮件)長度≥6米、或高度≥2.7米、或寬度≥2.5米、或質量≥4噸的貨物。該類貨物的特點是:
①超長。此類貨物多半是鋼材、竹、木或其他製品,例如,鋼梁、鋼管、元鋼、工字鋼、鋼板、輕軌、行車架、打樁機、原木、毛竹、水泥電桿、鋁材長料等,宜採用加長、大型貨車或半掛貨車等車輛運輸。
②超高、超寬。此類貨物多半是鋼鐵製品,如立式車床、鍛壓機、變壓器、大型鍋爐、化工合成塔以及橋梁、工程設備構件等,通常採用大型平板汽車列車運輸。
③笨重。等於或超過4噸以上的笨重貨物,常見有建築和施工機械,如推土機、挖掘機、壓路機等,以及大型金屬鑄件和機器設備等,可用半掛貨車或大型平板汽車列車運輸。
(2)長大笨重貨物的裝載要求:
長大笨重貨物裝車後,必須用墊木、鉛絲或鋼絲纜繩固定牢固,以防滑動。貨物長度超過車身時(如鋼材、鋼板等):應在後欄板用堅固方木墊高或前低後高狀;對於圓柱體及易於滾動的貨物,如卷鋼、軋輥等,必須使用座架或凹木加固;貨物超出車身的尾部須白天插紅旗,夜間懸掛紅燈,以便於車輛安全行駛。對於超高、長大、笨重貨物,為確保通行,事前應對沿途橋涵或渡口進行勘察,制定有效措施以防不測;運輸時需由托運人配備電工,攜帶應用材料、工具隨車護送,必要時還需請有關部門協同在前引道開路,以便排除障礙,順利通行和提示過往車輛注意。
(3)長大笨重貨物運送。
由於長大笨重貨物的外形尺寸較大,給運輸帶來了較大的難度,在運輸過程中就必須綜合考慮貨物、運輸工具、裝卸條件、道路、橋梁等情況,從而達到安全運送的目的。
❻ 什麼是重大件貨物
重大件貨物,又稱為笨重或長大貨物,指水上運輸的貨物,如單件重量過重,以致不能使用一般的起貨設備進行裝卸,或單件尺度過長、過高或過寬,以致在裝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的貨物,如鋼軌、機車、高壓容器等。
對重大件貨物的單件重量、長度標准,各航線、各類港口規定標准不一。我國主要航線的標準是:
1、遠洋航線超過5頓或長度超過9米;2、沿海航線超過3t頓或超過12米;3、長江、黑龍江干線2頓/10米;內河航線1頓/7米等等。
重大件貨物承運時,應在貨物運單內填明單件重量、長度和體積(長、高、寬),並在貨件上標明,以利於運輸中積載、裝卸和計費。
2、國際標准:單重超過40噸或單長超過12米
❼ 大件除了按重量,還要算體積嗎
是的,如果重量小的,體積大的,物流公司會按照體積計算收費的。
❽ 大件運輸的管理辦法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管理和危險品運輸一樣重要,提高運輸質量,保證運輸安全,保護合法經營,維護運輸市場秩序,滿足國民經濟發展對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的需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大型物件的貨物的標准要規范:
(一)貨物外型尺寸:長度在14米以上或寬度在3.5米以上或高度在3米以上的貨物;
(二)重量在20噸以上的單體貨物或不可解體的成組(捆)貨物。
道路大型物件運輸是指在中國境內道路上運載大型物件的運輸。
第三條 凡在中國境內從事道路大型物件運輸均應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各級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是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的主管部門,並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大型物件分級
第五條 大型物件,按其外形尺寸和重量(含包裝和支承架)分成四級:
(一)一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准之一者:
1、長度大於14米(含14米)小於20米;
⒉寬度大於3.5米(含3.5米)小於4.5米;
⒊高度大於3米(含3米)小於3.8米;
⒋重量大於20噸(含20噸)小於100噸。
(二)二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准之一者:
⒈長度大於20米(含20米)小於30米;
⒉寬度大於4.5米(含4.5米)小於5.5米;
⒊高度大於3.8米(含3.8米)小於4.4米;
⒋重量大於100噸(含100噸)小於200噸。
(三)三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准之一者:
⒈長度大於30米(含30米)小於40米;
⒉寬度大於5.5米(含5.5米)小於6米;
⒊高度大於4.4米(含4.4米)小於5米;
⒋重量大於200噸(含200噸)小於300噸。
(四)四級大型物件是指達到下列標准之一者:
⒈長度在40米及以上;
⒉寬度在6米及以上;
⒊高度在5米及以上;
⒋重量在300噸及以上。
第六條 大型物件的級別,按其長、寬、高及重量四個條件中級別最高的確定。 申請與審批
第七條 申請從事營業性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的業戶,其開業條件必須符合《道路貨物運輸業戶開業技術經濟條件(試行)》(交運字〔1993〕531號文)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 營業性道路大型物件運輸業戶,按其設備、人員等條件,分為四類:(類別劃分條件見附1)
一類 能承運一級大型物件;
二類 能承運一、二級大型物件;
三類 能承運一、二、三級大型物件;
四類 能承運一、二、三、四級大型物件。
第九條 申請從事營業性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的業戶,及已取得營業性道路運輸經營資格需增加大型物件運輸經營項目的業戶,均須按規定向當地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按審批許可權,自接到業戶書面申請之日起,三十天之內給予批准或不批準的書面答復。
第十條 審批許可權:
縣級交通主管部門負責一類大型物件運輸業戶的開業審批;
二、三類大型物件運輸業戶經縣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核後,報市(設區的市,下同)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四類大型物件運輸業戶經縣、市級交通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後,報省級交通主管部門審批。
第十一條 經審核符合《道路運輸業戶開業技術經濟條件》和《道路大型物件運輸業戶類別劃分條件》的,由批准單位發給註明道路大型物件(級別)和限定噸位的《公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證》。
第十二條 大型物件運輸業戶需擴大經營范圍,經營更高類別的大型物件運輸的,須按本辦法第九、十、十一條規定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三條 非營業性運輸單位從事一次性道路大型物件運輸,須向當地縣級以上交通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由運輸管理部門對申請單位的設備情況、人員技術力量進行審查,經審查批准,方可進行作業。 大型物件運輸組織與管理
第十四條 大型物件托運人在辦理托運時,必須做到:
⒈必須向已取得道路大型物件運輸經營資格的運輸業戶或其代理人辦理托運;
⒉馬上在運單上如實填寫大型物件的名稱、規格、件數、件重、起運日期、收發貨人詳細地址及運輸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凡未按上述規定辦理大型物件托運或運單填寫不明確,由此發生運輸事故的,由托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 大型物件承運人在受理托運時,必須做到:
⒈根據托運人填寫的運單和提供的有關資料,予以查對核實;
⒉承運大型物件的級別必須與批准經營的類別相符,不準受理經營類別范圍以外的大型物件。
凡未按以上規定受理大型物件托運,由此發生運輸事故的,由承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承運人應根據大型物件的外形尺寸和車貨重量,在起運前會同托運人勘察作業現場和運行路線,了解沿途道路線形和橋涵通過能力,並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涉及到其他部門的應事先向有關部門申報並徵得同意,方可起運。
第十七條 大型物件運輸的裝卸作業,由承運人負責的,應根據托運人的要求、貨物的特點和裝卸操作規程進行作業。由托運人負責的,承運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將車開到裝卸地點,並監裝、監卸。
在貨物的裝卸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車貨損失或第三者損失的,由承擔裝卸的一方負責賠償。
第十八條 運輸大型物件,應按有關部門核定的路線行車。白天行車時,懸掛標志旗;夜間行車和停車休息時裝設標志燈。 收費規定
第十九條大型物件運輸費用按交通主管部門和物價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由承、托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條 因運輸大型物件發生的道路改造、橋涵加固、清障、護送、裝卸等費用,由托運人負擔。 違章處罰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辦法,按下列規定予以處罰:
(一)未經批准運輸大型物件的,對營業性運輸經營者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對非營業性運輸者處以2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對超越批准類別承運大型物件的運輸經營者處以3000元以下罰款。
(三)未裝設標志燈(旗)和裝設不符要求的,每車次處以100元以上300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按交通部《道路運輸違章處罰暫行規定》給予處罰。 附 則
第二十二條使用滾拖方法運輸大型物件的運輸組織與費用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交通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❾ 大件貨物裝船注意事項有哪些
大件貨物裝船注意事項:
一.裝船前的准備工作
(1)掌握船舶承運重大件貨物的能力。如船體結構、局部強度、重吊的負荷量及其他技術參數、綁扎加固設備等。
(2)仔細檢查裝運重大件貨物時需用的設備並保持其處於良好技術狀態。如重吊及其附件是否處於正常可用狀態等。
(3)詳細了解所運重大件貨物的有關資料。如件數、單件重量、尺寸、貨物形狀、包裝形式及其堅固程度、裝運要求等。
二.編制裝載計劃時應注意的問題
裝運重大件貨物,必須編制重大件貨物的裝載計劃,此時應做好以下工作:
(1)正確選擇艙位及貨位
重大件貨物的裝載位置,應從保證貨物和船舶的安全,以便於作業和使用船舶重型起貨設備等方面考慮。
當貨物裝於艙內時,應配置在艙口尺寸大而且有重型起貨設備的中部貨艙。當配置於二層艙時,要注意貨件的高度應不大於二層甲板至艙口下邊的高度。
當貨物裝於上甲板時,應根據貨物性質,合理選定貨位。一般應安排在船上重型起貨設備能夠吊裝吊卸的部位。如怕水濕的貨物應配置在中部上層建築後面的甲板上。
上甲板的重大件貨物不應置於艙蓋上。其裝載部位應不妨礙起貨機、吊桿起落、系解纜等操作,不應堆裝在消防干線及支管、測水管、水密門、排水孔、貨艙人孔、操作各種閥門的設備等處所,並應留出人行通道,其堆裝高度應不妨礙駕駛台的眺望視線。
重大件貨物在船上的配置應左右均衡。
(2)由於重大件貨物的重量較大,因此,確定重大件貨物的裝載位置後,必須對其受載部位的局部受力進行核算,並保證其局部強度不受損傷。
(3)應校核轉載重大件貨物後(特別是當貨件裝於上甲板時),及用船上設備裝卸重大件貨物時對船舶穩性的影響,核算船舶可能產生的最大傾斜角,並保證其不不超出允許范圍。
(4)應制定重大件貨物的加固綁扎方案。
三.裝載重大件貨物時應注意的問題
(1)裝載重大件貨物時,應盡量減少船舶的吃水差。
(2)裝卸過程中應注意調節纜繩,以防船身游動影響安全作業。當外檔作業時,纜繩應適當放鬆,以免船舶外傾時纜繩崩斷。
(3)裝畢重大件後,應保持船舶無橫傾。如重大件貨物配置無法做好左右均衡時,應以其他載荷調整。
(4)裝貨結束,應按綁扎方案對重大件進行認真的加固綁扎。如果由裝卸工人進行綁扎,則船方應檢查綁扎的牢固程度。
四.航行中對重大件的管理
(1)航行中應有專人定期檢查重大件貨物的狀況。在大風浪來臨之前及在大風浪中航行時,更應認真檢查重大件綁扎的牢固程度,以防發生貨物移位。
(2)大風浪時檢查貨物狀態必須至少有兩人同往,並通知駕駛台適當調整航向,減緩搖擺,以策安全。
(3)航行中應避免船舶發生過大的橫搖,以免綁索受力發生意外。必要時可採取避風措施或改向航行。
五.裝載重大件貨物時船舶局部受力的校核及其保證措施
營運船舶的各層甲板及各裝載部位均有允許的安全負荷資料。在普通雜貨船上,確定各層甲板的安全負荷量均以裝運件雜貨為前提條件。一般情況下不能承受直接堆 裝重大件貨物的負荷。因此,為確保船舶安全,在裝載重大件貨物時,必須預先核算擬裝部位的局部受力,以防其局部構件受損。
如已知貨件的重量為P(t),貨件與裝載部位的接觸面積為A(m2),則擬裝部位實際承受的單位面積負荷量為
p』d=9.81P (kPa)/A (公式一)
當單位面積實際負荷量p』d超出其允許的負荷量pd時,可以採用襯墊的方法擴大甲板的受載面積,從而減少甲板的單位面積實際負荷量,保證其局部強度不受損傷。
由於重大件貨物,特別是超重貨物單件重量大,一般均需襯墊才能確保安全。在實際工作中,常根據擬裝部位的單位面積允許負荷量pd,計算出必需的甲板最小受載面積Amin,從而確定襯墊方案。則
Amin=9.81P (m2)/pd (公式二)
應該指出,在確定實際襯墊面積時,還應考慮到如下情況:首先,由公式二求得的最小受載面積Amin並未計及襯墊物料及綁扎索具本身的重量; 其次,在海上航行時,貨件將受到多種力的作用,從而使其對甲板的正壓力大於其自重;第三,當貨件裝於上甲板時,由於甲板有梁拱和舷弧,將使襯墊物與甲板的 實際接觸面積變小。因此,實際的襯墊面積必須大於上述算得的最小受載面積。當裝運單件重量較大而體積又較小的重件貨時,應該使貨物裝於至少跨兩個橫向加強 肋骨的部位。必要時,還應在裝載部位甲板的下面加設臨時支撐(柱),以確保安全。此外,在裝載重大件貨物時,應盡量使船舶保持平吃水,使貨件能同時著落或 起離甲板,避免甲板某部位瞬時超負荷。
六.重大件貨物的加固綁扎
對重大件貨物的綁扎,首先要正確選擇綁扎索具。常用的綁扎索具有纖維繩、鋼絲繩和鏈條,並且配合松緊螺絲、卸扣等一起使用。綁扎重大件貨物宜用鋼絲繩及鏈條。使用鏈條綁扎方便、速度快,但不易收緊;使用鋼絲繩則較易收緊但綁扎沒鏈條方便,各有利弊,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
大件貨物裝船注意事項還包括綁扎時注意以下一些問題:
1.綁扎松緊要適宜。要求綁扎緊固,不使其松動,又要防止過緊折斷。同時又要易於解開,以便萬一發生意外時能立即松綁。
2.提高綁扎效果,節省綁索。為此綁扎角應盡可能小,並應使各道綁索受力均衡。
3.保證貨件不受損傷。為避免綁索直接接觸貨物表面,壓損或磨損貨件,應在規定的部位進行綁扎,必要時應在綁扎部位先加鋪墊。對於怕水濕的貨物,除合理選擇貨位外,在綁扎前應先鋪蓋油布,易腐蝕部位應塗以防護油脂。
4.綁扎工藝要正確。綁索應左右、前後對稱。每道綁索應先繞貨件一周後再在兩側固定,不能一索綁多道。每個生根的地令上不能超過三根綁索,而且方向不能相同。 對於車輛等帶輪的貨物,一般應先用枕木鋪墊,上鋪鐵軌,輪子與鐵軌之間要用三角鐵固定,並應將三角鐵焊在鐵軌上。裝於艙內的重大件貨物,除用綁索固定外, 一般還應在垂向和水平方向用方木頂住,貨件之間也用木料釘住,以防途中移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