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送條例
1. 物流法規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一.物流服務合同的特點
(1)物流合同是雙務合同 (2)物流合同是有償合同 (3) 物流合同是非要試合同 (4) 物流合同是諾成合同 (5) 物流服務合同是提供勞務的合同 (6)
物流服務合同有約束第三者的性質 二,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
(1有兩個以上的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 (3)物流企業是具備為物質資料提供流通服務能力的企業法人
六 合同訂立的概念
合同的訂立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條款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協議的法律行為,訂立合同的形勢是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方式,是雙方當事人意思表達一致的外在表現。
(2)有書面合夥協議(3)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三,買賣合同的法律特徵
(1)買賣合同是有償合同(2)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 (3)買賣合同是諾成合同(4)買賣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四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生效時和他成立
承諾具備的條件;第一,必須有受要約人作出。 第二,必須向要約人作出。 第三,承諾的內容應當和要約的內容一致。 第四,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作出
五,提單
提單是指用以證明海上貨物運輸合同和貨物已經由承運人接收或者裝船,以及承運人保證據以交付貨物的單證。 作用 (1)是合同證明 (2)是貨物收據
(3)是物權憑證
六,保管合同的法律特徵 1.保管合同一般為實踐合同
2.保管合同可以是無償合同也可以是有償合同其有償與否有雙方當事人約定
3.保管合同為不要式合同4.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為目的 5.保管合同中的保管物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 七,倉儲合同的法律特徵
1.倉儲合同的保管方必須是倉儲經營人2.倉儲合同是雙方有償合同3.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
4.倉儲合同中的貨物交付於歸還以倉單為憑證
5.倉儲合同所保管的物品是特定物或特定化的種類物 6.倉儲合同一般是格式合同 八,倉單的效力;(1)提取倉儲物的效力 (2)轉移倉儲物所有權的效力
(3)出質的效 力 一 物流法的概念
物流法是指調整在物流活動中產生的與物流活動有關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二 物流服務合同的含義
指第三方物流企業與其他企業約定,由第三方物流企業為後者進行物流系統的設計,或負責後者整個物流系統的管理和運營,承擔系統運營責任。而由後者向第三方物流企業支付物流服務費的合同。
三 有限責任公司的概念
是指由符合法定要求的股東出資組成,每個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企業法人。 四
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
指由法定人數的股東組成,全部資本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擁有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財務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的公司 五 物流企業的含義
物流企業是指專門與商品有關的各種經營活動,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具有法人資格的營利性經營單位。 法律特徵;
(1)物流企業是專門從事與物質資料流通有關的各種經營活動的組織單位
(2)物流企業是自主經營, 自負盈虧,以獲得利潤和創造社會財富為目的的營利性 組織 七 倉單的概念
是指倉儲保管人在收到倉儲物時,向存貨人簽發的表示已經收到一定數量的倉儲物,並以此來代表相應的財產所有權的法律文書。
八 加工承攬合同的概念
是指當事人一方按他方的特別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並將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按照約定接受工作成果並付酬金的合同。*
九 貨物運輸合同的概念
是指承運人按照約定期限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交給收貨人,托運人按規定或約定支付運輸費的合同。 一,上海某遠洋運輸公司是否應該賠償?為什麼?
答; 1、上海某遠洋運輸公司應該承擔2個集裝箱電子器材的賠償責任,不承擔散裝木材的賠償責任。
2、因為本合同適用中國海商法,中國海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承運人對集裝箱裝運的貨物的責任期間,是指從裝貨港接收貨物時起至卸貨港交付貨物時止,貨物處於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承運人對非集裝箱裝運的貨物的責任期間,是指從貨物裝上船時起至卸下船時止,貨物處於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間。在承運人的責任期間,貨物發生滅失或者損壞,除本節另有規定外,承運人應當負賠償責任。
二, 中國A公司與義大利B公司1、 賠償第一批貨物短重的損失1000美元;
答;
1、第一批貨物賣方按時裝運,並取得清潔提單,應初步認定賣方已履行合同,買方收到貨物後,由自身對貨物進行檢驗,而不是由獨立檢驗機構參與檢驗,其貨物短量主張和索賠要求不應支持。
2、 賣方按時裝運貨物,貨物延遲到港的原因不在賣方,根據CIF條件,貨物風險自越過船舷時轉移賣方,因延遲到港的罰金主張,不應予以支持。
3、 第二批貨物已經喪失任何使用價值,賣方構成根本違約。應該支持賣方退回,解除這一部分合同,賠償利潤損失的主張。
4、買方要求雙倍返還違約金的要求不予支持,因為合同規定,只有在賣方不交貨時才這樣做,賣方是交貨不符,不是不交貨。
三; 、晨達配送中心與流花食品廠
答; 配送經營人採取合適方法履行配送義務 配送人接受配送物並承擔倉儲和保管義務 配送人返還配送剩餘物,委託人處理殘料 收貨人收貨貨物,有義務進行理算查驗
四;托運人馬克辛
答; 承運人應賠償,因未做到在開航前和開航時使船舶適航。
五; A國一公司向B國一公司出口泰國香米
答;
賣方不應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的風險損失負責。該風險應該由買方承擔。(5分)根據Inconterms2000的規定,在FOB術語中,賣方只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貨物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由買方承擔,除非賣方在交貨時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5分)如以CIF或CFR術語成交,賣方也同樣不對貨物在運輸過程中遭受的風險損失負責。根據Inconterms2000的規定,在CIF或CFR術語中,賣方也只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前的風險,貨物越過船舷之後的風險也由買方承擔,除非賣方在交貨時貨物不符合合同要求。
2. 快遞條例和快遞暫行條例是不是一樣的
這個應該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快遞條例是已經生成的,
暫行可能要修改的。
3. 關於快遞有什麼法律法規么
可以參考《快遞暫行條例》
快遞暫行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保障快遞安全,保護快遞用戶合法權益,加強對快遞業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和其他有關法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快遞業務經營、接受快遞服務以及對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良好的快遞業營商環境,支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創新商業模式和服務方式,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健全規章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准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確保政府相關行為符合公平競爭要求和相關法律法規,維護快遞業競爭秩序,不得出台違反公平競爭、可能造成地區封鎖和行業壟斷的政策措施。
第四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遞物品(以下統稱快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除有關部門依照法律對快件進行檢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非法檢查他人快件。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他人快件。
第五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的快遞監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和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快遞業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相關的快遞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應當與公安、國家安全、海關、工商行政管理、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有關部門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快遞安全監管機制,加強對快遞業安全運行的監測預警,收集、共享與快遞業安全運行有關的信息,依法處理影響快遞業安全運行的事件。
第七條 依法成立的快遞行業組織應當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加強行業自律,促進企業守法、誠信、安全經營,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引導企業不斷提高快遞服務質量和水平。
第八條 國家加強快遞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快遞業信用記錄、信息公開、信用評價制度,依法實施聯合懲戒措施,提高快遞業信用水平。
第九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和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重復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取措施回收快件包裝材料,實現包裝材料的減量化利用和再利用。
第二章 發展保障
第十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制定快遞業發展規劃,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快遞業發展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在城鄉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統籌考慮快件大型集散、分揀等基礎設施用地的需要。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促進快遞業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相關配套規定,依法保障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國家支持和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農村、偏遠地區發展快遞服務網路,完善快遞末端網點布局。
第十二條 國家鼓勵和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用先進技術,促進自動化分揀設備、機械化裝卸設備、智能末端服務設施、快遞電子運單以及快件信息化管理系統等的推廣應用。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和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協調配合,建立健全快遞運輸保障機制,依法保障快遞服務車輛通行和臨時停靠的權利,不得禁止快遞服務車輛依法通行。
郵政管理部門會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門,依法規范快遞服務車輛的管理和使用,對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行駛時速、裝載質量等作出規定,並對快遞服務車輛加強統一編號和標識管理。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培訓。
快遞從業人員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文明駕駛車輛。快遞從業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快遞從業人員所屬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依照民事侵權責任相關法律的規定承擔侵權責任。
第十四條 企業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管理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採取與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簽訂合同、設置快件收寄投遞專門場所等方式,為開展快遞服務提供必要的便利。鼓勵多個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共享末端服務設施,為用戶提供便捷的快遞末端服務。
第十五條 國家鼓勵快遞業與製造業、農業、商貿業等行業建立協同發展機制,推動快遞業與電子商務融合發展,加強信息溝通,共享設施和網路資源。
國家引導和推動快遞業與鐵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行業的標准對接,支持在大型車站、碼頭、機場等交通樞紐配套建設快件運輸通道和接駁場所。
第十六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依法開展進出境快遞業務,支持在重點口岸建設進出境快件處理中心、在境外依法開辦快遞服務機構並設置快件處理場所。
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郵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建立協作機制,完善進出境快件管理,推動實現快件便捷通關。
第三章 經營主體
第十七條 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郵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核定經營許可的業務范圍和地域范圍,向社會公布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名單,並及時更新。
第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分支機構可以根據業務需要開辦快遞末端網點,並應當自開辦之日起20日內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快遞末端網點無需辦理營業執照。
第十九條 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使用統一的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
前款規定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實行統一管理,為用戶提供統一的快件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
用戶的合法權益因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受到損害的,用戶可以要求該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快遞運單所屬企業賠償,也可以要求實際提供快遞服務的企業賠償。
第二十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保護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對其從業人員加強職業操守、服務規范、作業規范、安全生產、車輛安全駕駛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
第四章 快遞服務
第二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寄件人填寫快遞運單前,應當提醒其閱讀快遞服務合同條款、遵守禁止寄遞和限制寄遞物品的有關規定,告知相關保價規則和保險服務項目。
寄件人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要求寄件人對貴重物品予以保價。
第二十二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應當如實提供以下事項:
(一)寄件人姓名、地址、聯系電話;
(二)收件人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
(三)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除信件和已簽訂安全協議用戶交寄的快件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對寄件人身份進行查驗,並登記身份信息,但不得在快遞運單上記錄除姓名(名稱)、地址、聯系電話以外的用戶身份信息。寄件人拒絕提供身份信息或者提供身份信息不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第二十三條 國家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節假日期間根據業務量變化實際情況,為用戶提供正常的快遞服務。
第二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規范操作,防止造成快件損毀。
法律法規對食品、葯品等特定物品的運輸有特殊規定的,寄件人、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相關規定。
第二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並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權當面驗收。
第二十六條 快件無法投遞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退回寄件人或者根據寄件人的要求進行處理;屬於進出境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辦理海關和檢驗檢疫手續。
快件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屬於信件,自確認無法退回之日起超過6個月無人認領的,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的監督下銷毀;
(二)屬於信件以外其他快件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登記,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處理;
(三)屬於進境快件的,交由海關依法處理;其中有依法應當實施檢疫的物品的,由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七條 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寄件人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責任;對未保價的快件,依照民事法律的有關規定確定賠償責任。
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第二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用戶。
第二十九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的,應當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並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第五章 快遞安全
第三十條 寄件人交寄快件和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二十四條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
禁止寄遞物品的目錄及管理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
第三十一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驗視內件,並作出驗視標識。寄件人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受寄件人委託,長期、批量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與寄件人簽訂安全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保障義務。
第三十二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可以自行或者委託第三方企業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並對經過安全檢查的快件作出安全檢查標識。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委託第三方企業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的,不免除委託方對快件安全承擔的責任。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接受委託的第三方企業應當使用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安全檢查設備,並加強對安全檢查人員的背景審查和技術培訓;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接受委託的第三方企業對安全檢查人員進行背景審查,公安機關等相關部門應當予以配合。
第三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發現寄件人交寄禁止寄遞物品的,應當拒絕收寄;發現已經收寄的快件中有疑似禁止寄遞物品的,應當立即停止分揀、運輸、投遞。對快件中依法應當沒收、銷毀或者可能涉及違法犯罪的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並配合調查處理;對其他禁止寄遞物品以及限制寄遞物品,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妥善保管用戶信息等電子數據,定期銷毀快遞運單,採取有效技術手段保證用戶信息安全。具體辦法由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三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快遞服務安全。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發生突發事件的,應當按照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理,並立即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六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快遞業的監督檢查。監督檢查應當以下列事項為重點:
(一)從事快遞活動的企業是否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
(二)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並有效實施;
(三)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是否妥善處理用戶的投訴、保護用戶合法權益。
第三十七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和完善以隨機抽查為重點的日常監督檢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項目錄,明確抽查的依據、頻次、方式、內容和程序,隨機抽取被檢查企業,隨機選派檢查人員。抽查情況和查處結果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充分利用計算機網路等先進技術手段,加強對快遞業務活動的日常監督檢查,提高快遞業管理水平。
第三十八條 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履行職責,有權採取《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六十一條規定的監督檢查措施。郵政管理部門實施現場檢查,有權查閱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管理快遞業務的電子數據。
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偵查犯罪活動的需要依法開展執法活動,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處理場所,包括快件處理場地、設施、設備。
第三十九條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布本部門的聯系方式,方便公眾舉報違法行為。
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的,應當及時依法調查處理,並為舉報人保密。對實名舉報的,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將處理結果告知舉報人。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從事快遞活動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其分支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一)開辦快遞末端網點未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停止經營快遞業務,未提前10日向社會公告,未書面告知郵政管理部門並交回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未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三)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暫停快遞服務,未及時向郵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告暫停服務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依法妥善處理尚未投遞的快件。
第四十一條 兩個以上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使用統一的商標、字型大小或者快遞運單經營快遞業務,未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在服務質量、安全保障、業務流程等方面未實行統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戶提供統一的快件跟蹤查詢和投訴處理服務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第四十二條 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前款規定行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三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一)不建立或者不執行收寄驗視制度;
(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關於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規定;
(三)收寄快件未查驗寄件人身份並登記身份信息,或者發現寄件人提供身份信息不實仍予收寄;
(四)未按照規定對快件進行安全檢查。
寄件人在快件中夾帶禁止寄遞的物品,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四十四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一)未按照規定建立快遞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銷毀快遞運單;
(三)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四)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信息泄露的情況,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第四十五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有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由郵政管理部門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 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四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八條 本條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3)物流配送條例擴展閱讀
國家郵政局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了《快件跟蹤查詢信息服務規范》。
《快件跟蹤查詢信息服務規范》適用於快遞服務組織提供的國內快件、國際快件和港澳台快件的跟蹤查詢信息服務。《快件跟蹤查詢信息服務規范》的內容分別為必選和可選兩類。
2014年9月24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上力促快遞業內外資公平有序競爭。決定進一步開放國內快遞市場,推動內外資公平有序競爭。這正是要發揮鰻魚效應,讓國內外快遞企業同台競爭,倒逼國內企業改善經營管理能力,提升服務水平。
2009年,新《郵政法》頒布實施,早已在中國市場開展快遞業務的外資物流公司開始向中國政府申請國內快遞許可。
外資快遞一直看好中國市場的成長前景。商務部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主任趙玉敏表示,「隨著外資快遞巨頭進入國內快遞市場,將加劇市場競爭,提升市場效率。」她分析認為,一方面,外資企業進入將加劇國內市場競爭,不僅中小快遞企業,即使大型快遞企業也將面臨嚴峻的挑戰;另一方面,外資快遞巨頭經營模式成熟,在管理、信息技術等方面具有競爭優勢,這些都將促使國內快遞企業加強經營管理,提高服務質量。
4. 中通快遞員遵守條例
部門規章制度:
1、熱愛公司、熱愛中轉部,盡忠職守。
2、遵守公司各項章程。
3、愛護公司財物,愛護轉運部公物,不浪費、不化公為。
4、維護公司榮譽,維護中轉部聲譽,不作任何有損公司及中轉部的行為。
5、准時上班,對所負責的工作爭取高效,保質保量,不拖延、不積壓。
6、待人接物要謙和,謹慎保持與公司個部門及關聯單位的良好關系。
7、服從上級領導,如有不同意見,須先執行後反映8、嚴謹操守,不得收受與公司及轉運部業務有關聯的各種好處及回扣。
9、著裝儀表整潔大方,勿穿著花俏誇張服飾。
10、須保持作業環境的清潔安全,不準在公司轉運部吃飯;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不準在公司轉運部抽煙。
11、工作時須全神貫注、細致認真,不做無謂的閑聊。
12、嚴禁用轉運部電話私聊,業務電話應簡潔明了。
13、需要調班、工休時,須經上級領導批准後方能生效,不準擅自離崗。
14、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時內須向主管領導請假,次日上班後補齊假條,同時附上醫生證明或病歷;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書面提出申請,經同意後方可請假。
15、職員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上級領導批准且工作交接清楚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16、分工合作,轉運部全體職員須時刻提醒自己的職操職守,盡心盡力地完成自身的工作並完成上級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
17、轉運部管理人員須注意自身涵養,以身作則,領導員工同舟共濟,增強團隊精神建設,提高工作情緒。
18、每周例會,轉運部全體職員須參加,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通知上級。
5. 中國物流業有哪些相關的法律法規
中國物流業相關的法律法規:
(1)水路運輸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水路運輸方式包括國際海上運輸、沿海和內河運輸,適用的國內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運輸合同分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及實施細則》,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集裝箱運輸規則》、《國際貨運代理業管理規則及實施細則》和《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海牙規則、《修改的統一提單的若干法律規定的國際公約議定書》,即海牙--維斯比規則、《聯合國海上貨物運輸公約》漢堡規則及《聯合國多式聯運公約》等。
(2)陸路運輸方式下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國際公約
陸路運輸方式有鐵路和公路運輸,陸路運輸對貨物在大陸內的流通起著重要作用,鐵路和公路運輸又有自己的運行特點。公路運輸方面國內法規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汽車貨物運輸規則》、《集裝箱汽車運輸規則》、《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
(5)物流配送條例擴展閱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三條
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檢查、扣留郵件、匯款。
第四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對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鼓勵競爭、促進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信件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
6. 送貨管理辦法
供應商送貨管理規定
規定內容
1 供應商送貨違約處罰標准和規定:
1.1 在供應商出現延遲交貨、供應商送貨不足、供應商不送貨導致訂單作廢等情況時為違約,分別按以下標准進行處罰。
1.2 供應商延遲交貨為A類違約,處罰標准為本訂貨單訂貨金額的3%。
1.3 供應商送貨不足為B類違約。在供應商當月的累計送貨額達到當月累計訂貨額的95%(含)以上時不處罰;送貨額在95%--90%(含)之間的,按未送貨金額15%的比例進行除罰;送貨額在90%--85%(含)之間時,按全部未送貨金額20%的標准進行除罰;送貨額在85%--80%(含)之間時,按全部未送貨金額30%的標准進行除罰;累計送貨金額低於80%時,按全部未送貨金額50%的標准進行除罰。
例:⑴ 一月份A供應商累計訂貨額10萬元,實際送貨額9.5萬元,送貨率95%,不予處罰。
⑵ 二月份A供應商累計訂貨額10萬元,實際送貨額9.3萬元,送貨率93%,未送貨金額7千元,處罰比例為未送貨金額的15%,罰款額=0.7萬元×15%=1050元。
⑶ 三月份A供應商累計訂貨額10萬元,實際送貨額8.8萬元,送貨率88%,未送貨金額1.2萬元,處罰比例為未送貨金額的20%,罰款額=1.2萬元×20%=2400元。依此類推。
1.4 判定供應商送貨不足的標准首先是送貨數量未達到訂貨要求,供應商按訂單足數送貨而實際進價低於訂單進價造成送貨金額差異的除外。
1.5 供應商按訂單所列單品送貨,同時出現A、B類違約時,分別按相應標准處罰。
操作流程:
2.1 店鋪和配送中心對供應商送貨違約的處理程序:
店鋪必須按公司要求的標准合理訂貨。店鋪在供應商送貨後必須在當天將驗收單錄入系統並列印出來。因店鋪工作失誤,造成錯罰供應商情況的,對相關責任人將處以100-300元的罰款。
2.2每周二按供應商違約情況進行匯總、統計,開具《供應商送貨違約處罰單》(一式三聯,分別為留底、供應商、財務)
2.3 對千元以上的處罰單要在二日內通知供應商。供應商在一個月內出現下列違約情況時,采購部要在次月初對其警告,要求加以改善;第二月仍無改善的,第三個月起要對該供應商進行無條件清戶處理。
Ⅰ. 公司月累計有10%以上的訂單為作廢訂單或單店有10%的訂單為作廢訂單的,
Ⅱ. 公司月累計送貨金額低於80%或單店送貨額低於80%
2.4 財務部處理程序:
2.4.1 財務部在收到營運部傳來的《供應商送貨違約處罰通知單》後,對單據進行處理,對賬時通知供應商,實施對相關供應商的處罰。
2.4.2 對供應商的罰款從供應商應結賬款中扣除或另行收取,並記入公司營業外收入。
名詞解釋
1 訂貨日:指供應商能夠在每周內接受華普超市訂貨單的相對應時間。
2 交貨期限:指合同約定的在華普超市製作並發出訂貨單的次日起至貨物應該被運抵指定地點的時間范圍。
3 訂單有效期限:在交貨期限以外延遲交貨,但仍可按原訂貨單收貨的時間范圍。通常為N+3天。(N=交貨期限)
4 作廢訂單:超出訂單有效期限仍未送貨的為作廢訂單。
5 送貨不足:供應商送貨時未按訂貨單所訂單品的要求送貨,數量和金額不足的。分為三類。
Ⅰ類 供應商未按訂單所列的單品送貨,有的單品形成零驗收入庫。
Ⅱ類 供應商實際送貨的數量小於該單品的訂貨數量,造成送貨金額不足。
Ⅲ類 供應商在按照同一張訂單送貨時,既有未送到的單品,也有送貨數量不足的單品
7. 在電子商務平台上物流運力配送上的規則制度都有什麼
您的問題問的不是很清楚,我就我理解的給您說一下:
1、時效性,即要求物流運力公司在規專定的時間內給屬顧客送達;
2、服務質量,即要求物流公司能在送貨人員外表,言語,處理異常問題方面讓顧客滿意
3、安全性,保證公司貨物的安全送達,及不能當天及時送達的貨物需安全的退貨倉庫
4、提供增值服務,代收貨款的及時上繳,上門送貨過程中的增值業務的銷售等。
8. 倉儲物流管理辦法
倉儲的功能:調節、檢驗、集散、加工、配送。
倉儲活動的意義: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得必要條件(克服生產和消費地理上的分離,銜接生產和消費時間上的背離,調節生產和消費方式上的差別)合理使用並保持商品原有使用價值的重要手段,是加快資金周轉,節約流通費用,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經濟效益的有效途徑。是物資供銷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
倉儲管理基本原則:效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相統一,服務。
物流企業對倉儲管理的要求:1,合理調度倉儲的運作,對客戶需求做出快速動態反應。2倉庫配備先進的物流軟體和硬體設施,包括立體貨架,自動分揀系統。條碼管理系統及流通加工設備等。3倉儲管理方式應能適應不同客戶需求。4在搞好倉儲基本業務的基礎上,還要進行分揀,配貨和包裝等工作,為客戶提高個性化服務。為客戶提供增值服務,包括搞好庫存控制和提高流通加工的能力。
流通企業對倉儲管理的要求:1搞好商品的接運。2搞好商品數量和外觀質量的驗收。3分區分類和專倉專儲。4高效包裝加工作業和准確發貨和及時發運。
倉儲管理技術作業流程:
卸車,檢驗,整理入庫,保管保養,檢出和集中,出庫和發運,裝車。
(1.入庫階段:接運和交接(接收准備,審核憑證,監督卸貨,初驗合格內部交接,不合格待處理),驗收(進行商品和外觀,數量和質量的驗收在送檢),待檢(合格處理入庫手續,不合格則隔離),辦理入庫手續(記賬和立卡並進行系統維護)
2.商品保管保養階段:貨位規劃,分類堆碼,保管保養,盤點檢查。
3.商品出庫階段:出庫准備,審核憑證,備貨,包裝,復核,點交發貨。
倉儲在物流中的作用:整合運輸和配載,分揀和組合產品,流通加工,平衡生產和保證供貨,存貨控制
倉儲在物流增值服務的功能:優質的物流管理不僅可以滿足銷售商品的需要,降低成本,更應該實現自身價值的增值服務,以提高商品銷售收益。商品銷售的增值主要來源商品的質量的提高,功能的擴展,及時性的時間價值,削峰平谷的市場價值,個性化服務的增值。
倉庫結構:1平房建築和多層建築,2庫房出入口和通道 寬度和高度最低限度達到4M、鏟車必須達到2.5-3.5M,大型貨車通道大於3M,叉車達到2M。立柱間隔:通常7M的間隔較合適。適合兩輛大型貨車3輛小型貨車。因托盤的種類規格不同,適合標准托盤6個為間隔。天花板高度最低5-6M。地面:地面承載力必須根據承載物品種類或堆碼高度具體計算,普通倉庫地面承載為3 T/平方米。低地面比基礎地面高出20-30cm高地面大貨車為1.2-1.3m鐵路貨車站台為1.6m
庫區的分區規劃:按商品種類和性質分:分類同區存儲和單一商品專倉專儲 按商品發放方式進行分區分類,按商品危險性質分區分類。
貨位規劃管理:貨位布置方式:橫列式,縱列式,混合式,
貨位編號:庫房編號,貨場貨位編號,貨架貨位編號,倉間走支道及段位編號
倉庫設備:裝卸搬運設備 保管設備 存貨用具 計量設備 養護設備 通風保暖照明設備 消防安全設備 勞動防護設備
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