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術語中裝卸費劃分
Ⅰ FOB/CFR/CIF三個貿易術語的交貨地點、風險劃分點和價格費用的負擔方面有什麼異同
A.風險和費用的劃分界限問題
《通則》以報過船舷"作為劃分買賣雙方所承擔的風險和費用責任的界限。這里的風險是指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而費用是指正常運費以外的費用。但從實際作業來看,裝船是一個連續的過程。從岸上起吊到裝船入艙。不可能在船舷這條界限劃分雙方的責任。由於《通則作為慣例並不是強制性的,在買賣合同中,雙方可以另行約定。實際業務中,賣方應向買方提供"已裝船提單",這表明雙方約定由賣方承擔貨物裝入船艙為止的一切風險和費用責任。
B. FOB 方式中的船貸銜接問題
《通則》規定,買方應給予賣方關於船名、裝船地點和所要求的交貨時間的充分的通知。在實務中,為了保證賣方備貨和買方派船接貨互相銜接。這一到船通知是必不可少的。如有需要,可在合同中對買方應在船到港多少時間前通知賣方作出規定。
C. CFR 方式中的已裝船通知
CFR 方式中,賣方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具有通知買方及時辦理保險的作用。買方辦理進口貨物保險時,保險公司按有關的裝船通知承保。如果賣方未能及時向買方發出已裝船通知。致使買方未能及時辦理保險,則萬一貨物在運輸途中發生滅失或損壞,其風險仍由賣方承擔。所以, CFR 方式中,賣方應特別注意及時向買方發出裝船通知。
D.《1941年美國對外貿易定義修正本》中的 FOB
《修正本》中將 FOB 分為六種,只有第五種是裝運港船上交貨。與《通則》的FOB相近,但該 術語 的出口報關的責任在買方而不在賣方。所以我國在與美國、加拿大等國家洽談進口貿易使用FOB方式成交時,除在FOB後註明Vessel外。還應明確由對方(賣方)負責辦理出口結關手續。
E.關於租船運輸時,裝卸費用的負擔問題
如果使用班輪運輸,班輪運費內包括了裝卸費用。但在大宗貨使用租船運輸時,船方是否承擔裝卸責任,也即運費中是否包括卸費用,需由租船合同另行規定。故買賣雙方在商定買賣合同,應明確裝卸費用由誰負擔。通常以貿易 術語 的變形,即在貿易語後加列字句來加以說明。
a、以FOB方式成交,紀明確裝船費用由何方負擔。常見的FOB 術語 的變形有:
FOB Liner Terms(FOB班輪條件),裝船費用按照班輪的做、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買方負擔。
FOB Under Tackle(FOB吊鉤下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隻吊鉤所及之處,吊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FOB Stowed(FOB理艙費在內),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倉並承擔包括理船費在內的裝船費用。理艙費是指貨物入艙後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FOB Trimmed(FOB平艙費在內),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倉並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平艙費是指對入艙的散裝貨物平整所產生的費用。
b.以CFR和 CIF 方式成交。需明確卸貨費用由誰負擔。CFR和 CIF 術語的變形相類似、以 CIF 為例,主要有:
CIF Liner Terms(CIF班輪條件),卸貨費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賣方負擔。
CIF Ex Ship's Hold(CIF艙底交貨),買方負擔將貨物從艙底吊卸到碼頭的費用。
CIF Landed(CIF卸到岸上),賣方負擔將貨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費用。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
F.象徵*貨
賣方在裝運港將貨物裝至船上以運交買方,然後賣方通過一定程序(比如:付款交單、 信用證 )向買方提交包括物權憑證( 海運 提單)在內的全部合格單據,即完成了交貨義務,運輸單據上的出單(或裝運)日期,即為"交貨日期"、這種方式稱為象徵*貨。以這種方式訂立的合同,賣方只負責裝運,無需保證到貨,所以又稱為裝運合同,以區別於交貨合同。
FOB、CFR、CIF 三種術語,均屬於象徵*貨,與之相對應,買方是憑單付款,所以裝運單據在這類交易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Ⅱ 關於各種國際貿易術語的裝卸費用的劃分和保險問題
首先我們要明白CFR和CIF是什麼?
CIF:成本運費+保險
CFR:成本+運費
國際貿易中有三種最常見的交貨方式:FOB(俗稱離岸價), CFR和CIF(俗稱到岸價)
FOB 船上交貨 (……指定裝運港)
「船上交貨(……指定裝運港)」是當貨物在指定的裝運港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這意味著買方必須從該點起承當貨物滅失或損壞的一切風險。FOB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僅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如當事各方無意越過船舷交貨,則應使用FCA術語。
CFR 成本加運費 (……指定目的港)
「成本加運費(……指定目的港)」,是指在裝運港貨物越過船舷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
CFR術語要求賣方辦理出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僅適用於海運或內河運輸。如當事各方無意越過船舷交貨,則應使用CPT術語。
CIF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 (……指定目的港)
「成本、保險費加運費」是指在裝運港當貨物越過船舷時賣方即完成交貨。賣方必須支付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運費和費用,但交貨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及由於各種事件造成的任何額外費用即由賣方轉移到買方。但是,在CIF條件下,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海運保險。
因此,由賣方訂立保險合同並支付保險費。買方應注意到,CIF術語只要求賣方投保最低限度的保險險別。如買方需要更高的保險險別,則需要與賣方明確地達成協議,或者自行作出額外的保險安排。
CIF術語要求賣方辦理貨物出口清關手續。
該術語僅適用於海運和內河運輸。若當事方無意越過船舷交貨則應使用CIP術語。
我想你應該明白了
Ⅲ CIF術語下卸貨費由誰支付
按國際商會制訂並於1990年修訂的《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以下簡稱《1990年通則》),對CIF貿易術語買賣雙方義務作了 規定。賣方義務A3和A6規定,賣方負責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並支 付運費和其它一切費用,包括運輸合同規定的由定期班輪收取貨物裝到船上和卸到港 口的裝卸貨費用。在買方義務B4和B6規定,買方接受賣方已交付的貨物,並在指定目 的港從承運人那裡收領貨物,負擔除海運運費及海洋運輸貨物保險費以外的,貨物在 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港的一切費用,以及卸貨費用,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在內,除 非這些費用在訂立合同時已由定期班輪收取。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在CIF術語下,貨在目的港卸貨費由何方負擔,與採用何種船運輸貨物有關。國際海洋貨物運輸,按照船舶的營運方式來分,可分為班輪運輸和 租船運輸。 班輪運輸(ShippingLiner)又叫定期船運輸,有以下特點: (1)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著固定的航線和港口來往運輸,並按相對固定的運費率收取運費。因此,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點。 (2)由船方負責配載裝卸,裝卸費包括在運費中,船貨雙方也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 (3)船貨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豁免,以船方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 (4)班輪承運貨物的品種、數量比較靈活,貨運質量較有保證。 班輪運輸適用於成交量大、批次多的貨物運輸。上述特點說明,採用班輪運輸,船方不再另外加收裝卸費,而是將裝卸費計算在運費中。由於按CIF術語成交的合同 是由賣方支付運費,同時也將裝卸費一並支付了。 租船運輸(shippingbyCharter)是指租船人向船方租賃船舶用於運輸貨物的業務。在租船運輸業務中,船舶航運的時間、行駛的航線、停靠港口和船方收運費及裝 卸費用等均由船、租雙方協商,並在租船合同中加以約定。 租船運輸又分為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兩種。定程租船(voygeChar
Ⅳ 根據INCOTERMS2010,下列貿易術語中裝卸費都由賣方承擔的是 A CIF B FCA C
判斷題題目:根據《INCOTERMS2010》,貿易術語DDP中裝卸費由賣方負責。(錯)
分析:在DDP貿易術語下,裝貨費由賣方承擔,卸貨費由買方或賣方承擔。
看完這道題不知道能不能幫你想通
Ⅳ FOB、CFR、CIF三個貿易術語中的裝卸費用由誰負擔
1、在FOB報價方式中,裝卸費用由賣方承擔。根據規定賣方的義務包含:在合同規定的時間或期限內,在裝運港,按照習慣方式將貨物交到買方指派的船上,並及時通知買方。
2、在CFR報價方式中,裝卸費用由賣方承擔。根據規定賣方的義務包含:在買賣合同規定的時間和港口,將貨物裝上船並支付至目的港的運費;裝船後及時通知買方。
3、在CIF報價方式中,裝卸費用由賣方承擔。根據規定賣方的義務包含:賣方必須自付費用,按照通常條件訂立運輸合同,經由慣常航線,將貨物用通常可供運輸合同所指貨物類型的海輪(或依情況適合內河運輸的船隻)裝運至指定的目的港。
(5)cif術語中裝卸費劃分擴展閱讀
常用的外貿術語還包括:
1、FCA,即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此術語是指賣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內在指定地點將貨物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監管,並負擔貨物交由承運人監管前的一切費用和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
2、CIP,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並對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的買方風險取得貨物保險,訂立保險合同,支付保險費用,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3、CPT,是指賣方支付貨物運至指定目的地的運費,在貨物被交由承運人保管時,貨物滅失或損壞的風險,以及由於在貨物交給承運人後發生的事件而引起的額外費用,即從賣方轉移至買方。
4、EXW,是指賣方將貨物從工廠(或倉庫)交付給買方,除非另有規定,賣方不負責將貨物裝上買方安排的車或船上,也不辦理出口報關手續。買方負擔自賣方工廠交付後至最終目的地的一切費用和風險。EXW是賣方責任最小的貿易術語。
Ⅵ 貿易術語裝卸費誰承擔
裝卸費一般通用做法是包含在運費中,誰承擔運費誰負擔裝卸費。版
FOB中買方承擔權運費,即買方承擔裝卸費。
裝卸費一般根據用途分別計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成本等
計入費用類的
借: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製造費用/-裝卸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往來等。
(6)cif術語中裝卸費劃分擴展閱讀:
裝卸費
歸集分配
物流企業的裝卸費用通過「主營業務成本——裝卸支出」賬戶進行歸集與分配,本賬戶按成本計算對象設置明細賬戶,並按成本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物流公司如同時經營裝卸業務,在公司下設立裝卸隊,裝卸隊隊部統一管理機械裝卸隊和人工裝卸隊,其中人工裝卸隊配備少量裝卸機械,機械裝卸隊和人工裝卸隊應分別核算裝卸支出與計算裝卸成本。
裝卸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方法,與運輸費用基本相同,其有關的匯總表、計算表、分配表及會計分錄,一般都可並人前述核算運輸業務的有關憑證(匯總表、計算表、分配表)及分錄中。下面舉例簡要說明各項裝卸費用的歸集與分配方法。
Ⅶ 採用CFR、CIF術語時,如果合同中沒有明確卸貨費用,該費用應由誰負擔
常規下,CFR和CIF都用於班輪運輸的方式
班輪運輸,船方管裝管卸,裝貨費和卸貨費都計入運費中。
而CFR和CIF都是賣方付運費,所以這個卸貨費是賣方承擔。
如果是租船運輸,則到目的港的卸貨費是由買方承擔
Ⅷ CIF術語下卸貨費應該由誰支付
按國際商會制訂並於1990年修訂的《1990年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以下簡稱《1990年通則》),對CIF貿易術語買賣雙方義務作了規定。賣方義務A3和A6規定,賣方負責訂立運輸合同將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並支付運費和其它一切費用,包括運輸合同規定的由定期班輪收取貨物裝到船上和卸到港口的裝卸貨費用。在買方義務B4和B6規定,買方接受賣方已交付的貨物,並在指定目的港從承運人那裡收領貨物,負擔除海運運費及海洋運輸貨物保險費以外的,貨物在運輸途中直至到達目的港的一切費用,以及卸貨費用,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在內,除非這些費用在訂立合同時已由定期班輪收取。
從該規定可以看出,在CIF術語下,貨在目的港卸貨費由何方負擔,與採用何種船運輸貨物有關。國際海洋貨物運輸,按照船舶的營運方式來分,可分為班輪運輸和租船運輸。
班輪運輸(ShippingLiner)又叫定期船運輸,有以下特點:
(1)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著固定的航線和港口來往運輸,並按相對固定的運費率收取運費。因此,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點。
(2)由船方負責配載裝卸,裝卸費包括在運費中,船貨雙方也不計算滯期費和速遣費。
(3)船貨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豁免,以船方簽發的提單條款為依據。
(4)班輪承運貨物的品種、數量比較靈活,貨運質量較有保證。
班輪運輸適用於成交量大、批次多的貨物運輸。上述特點說明,採用班輪運輸,船方不再另外加收裝卸費,而是將裝卸費計算在運費中。由於按CIF術語成交的合同是由賣方支付運費,同時也將裝卸費一並支付了。
租船運輸(shippingbyCharter)是指租船人向船方租賃船舶用於運輸貨物的業務。在租船運輸業務中,船舶航運的時間、行駛的航線、停靠港口和船方收運費及裝卸費用等均由船、租雙方協商,並在租船合同中加以約定。
租船運輸又分為定程租船和定期租船兩種。定程租船(voygeCharter)又稱航次租船或程租船,是指船舶按航程租賃,按照船租雙方約定的條件,在指定港口之間進行一個航次或數個航次,承運指定貨物的運輸;定期租船(TimeCharter)又稱期租船,是指船舶所有人將船舶出租給承租人,供其使用一定期限,如幾個月或幾年、十幾年甚至一直到船舶報廢為止。承租人可將此期租船充作班輪或程租船使用。
就貨主來說,使用較多的是程租船,主要用於運輸批量較大的大宗產品,如糧食、化肥、煤炭等。在採用程租船運輸的情況下,有關貨物的裝卸費用由船租雙方在租船合同中訂明。具體做法有以下幾種:
(1)船方負擔裝卸費和卸貨費(GrossTerms或BerthTerms)。在此條件下,船貨雙方一般以船邊劃分費用,多用於木材和包裝貨物的運輸。
(2)船方只裝不卸(Freeout/F.O.),即船方負擔裝貨費,但不負擔卸貨費。
(3)船方只卸不裝(Freein/F.I.),即船方負擔卸貨費,但不負擔裝貨費。
(4)船方不裝不卸(Freeinandout/F.I.O.),即船方既不負擔裝船費,也不負擔卸貨費。這一般適用於散裝貨。採用這種規定方法時,還應明確艙費和平艙費由誰負擔,如規定由租方負擔,則稱為「船方不管裝卸、理艙和平艙」(Freeinandout,stowedandtrimmed/F.I.O.S.T.)條款。
由此可見,採用程租船運輸,貨在目的港的卸貨費由何方負擔,是隨著船租雙方簽訂的租船合同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因此,買賣雙方對大宗貨物的交易,並使用程租船運輸時,應對卸貨費的負擔問題在合同中予以訂明,以免在交貨時引起爭議。其方法可以在合同中用文字具體說明,也可採用CIF(CFR)的變形來表示。CIF(CFR)的變形主要有:
(1)CIF班輪條件(CIFLinerTerms),指卸貨費用按班輪條件處理,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賣方)負擔。
(2)CIF卸到岸上(CIFLanded),指賣方負擔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岸上的費用,包括駁運費和碼頭費。
(3)CIF吊鉤交貨(CIFExTackle),指賣方負擔將貨物從艙底至船邊卸離吊鉤為止的費用。
(4)CIF艙底交貨(CIFExShipshold),指買方負擔將貨物從艙底起吊卸至碼頭的費用。
Ⅸ 在國際貿易中,裝卸費用由承運人負擔的貿易術語是FCA,CFR,CIF.請問是正確的嗎
關於租船運輸時,裝卸費用的負擔問題
如果使用班輪運輸,班輪運費內包括了裝卸費用。但在大宗貨使用租船運輸時,船方是否承擔裝卸責任,也即運費中是否包括裝卸費用,需由租船合同另行規定。故買賣雙方在商定買賣合同,應明確裝卸費用由誰負擔。通常以貿易術語的變形,即在貿易術語後加列字句來加以說明。
A.以FOB方式成交,紀明確裝船費用由何方負擔。常見的FOB術語的變形有:
FOB Liner Terms(FOB班輪條件),裝船費用按照班輪的做、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買方負擔。
FOB Under Tackle(FOB吊鉤下交貨),賣方負責將貨物交至買方指定的船隻吊鉤所及之處,吊裝費用由買方負擔。
FOB Stowed(FOB理艙費在內),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倉並承擔包括理船費在內的裝船費用。理艙費是指貨物入艙後進行安置和整理的費用。
FOB Trimmed (FOB平艙費在內),賣方負擔將貨物裝入船倉並承擔包括平艙費在內的裝船費用。平艙費是指對入艙的散裝貨物平整所產生的費用。
B.以CFR和CIF方式成交。需明確卸貨費用由誰負擔。CFR和CIF術語的變形相類似、以CIF為例,主要有:
CIF Liner Terms(CIF班輪條件),卸貨費由支付運費的一方,即賣方負擔。
CIF Ex Ship's Hold (CIF艙底交貨),買方負擔將貨物從艙底吊卸到碼頭的費用。
CIF Landed(CIF卸到岸上),賣方負擔將貨物卸到目的港岸上的費用。包括駁船費和碼頭費。
Ⅹ FOB、CFR、CIF的變形中,那些卸貨費用怎麼劃分,為什麼這樣劃分 謝謝!
這三種貿易術語的價格中不包含卸貨費,一般班輪運輸都是由收貨人支付貨物到港之後的全部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