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邦證券左暢
『壹』 股權眾籌管理條例有修改過嗎
2014年12月18日,中國證券業協會起草《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下稱管理辦法),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該管理辦法將股權眾籌定義為私募性質,且投資門檻較高,引起業內廣泛討論。業內人士表示,該管理辦法違背了股權眾籌公開、小額的性質,較高的門檻也將普通投資者拒之門外。
在此之後,2015年1月22日下午,中國證券業協會與市場監測中心組織召開了「股權眾籌業務座談會暨股權眾籌專業委員會籌備會」,股權眾籌專業委員會擬任的八位委員名單亮相,而在此次會上,《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試行)的初步修改方案也予以了明確。投資者的准入門檻將明顯降低。
部文件顯示,騰訊眾創空間股權眾籌專業委員會擬任委員共八位成員,包括:華融證券董事長祝獻忠、天使匯CEO蘭寧羽、人人投CEO鄭林、中科招商董事總經理謝勇、中證資本市場發展監測中心綜合部,權益業務部總監金麗娜、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顧問)楊東、京東金融股權投資總經理周劍遠、德邦證券總裁助理左暢。
座談會上,天使匯等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負責人就股權眾籌行業發展的熱點問題做了專題發言。
中證協會長陳共炎就證券業協會收到的管理辦法反饋意見進行了說明。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會上還專門介紹了管理辦法的最新修改意見。
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在去年12月18日公布了管理辦法的徵求意見稿,該徵求意見稿就股權眾籌監管的一系列問題進行了初步的界定,包括股權眾籌非公開發行的性質、股權眾籌平台的定位、投資者的界定和保護、融資者的義務等。
整體來看,此次管理辦法的修改版較最初徵求意見版本有較大的調整,但仍屬於徵求意見的范疇,並非是最終版本。
修改後的管理辦法對開展股權眾籌業務的運營實體和媒體介質有了更明確的劃分,被稱之為「中介機構及其眾籌平台」;管理辦法要求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不低於500萬元,此前的規定中並未要求是「經審計」;取消了對股權眾籌平台專業人員人數要求的限制,也取消了股權眾籌平台不能為「平台自身或關聯方融資」的限制。
此前對「中介機構500萬門檻」徵求意見的時候,部分人士覺得條件太高,協會的意見是設定一定的門檻,防止平台良莠不齊,給融資者和投資者帶來風險。
此外,管理辦法也明確了中介機構可以自建眾籌平台,也可以通過外包的眾籌平台開展股權眾籌業務,專門提供眾籌平台服務的機構即提供眾籌平台外包服務的機構凈資產不得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
部分業內人士認為,對專門提供眾籌平台服務的機構設定高門檻有利於提高平台的專業性和安全性,有利於為投資者和創業者提供技術保障,且要求對資金設立專戶管理,保障資金安全,這樣也方便了沒有資金和技術條件的中介機構,使他們不用自建平台。
尤為重要的是,合格投資者的門檻似乎有望明顯降低。
最新的修改意見中,私募股權眾籌融資的投資者可滿足的條件之一是投資單個融資項目的最低金額不低於1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或個人,而在最初的徵求意見稿中這一標準是「100萬元」,調整的幅度較大。另一個標準是金融資產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三年個人平均收入不低於30萬元人民幣的個人,而此前的標準是「金融資產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或最近三年個人平均收入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
此外,「《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凈資產不低於1000萬元人民幣的單位」這兩條對投資人要求的規定也未能出現在修改版本中。
據悉,來自證券公司、投資咨詢機構、私募基金等領域的近160位業內人士參加了會議。理論上目前券商均有實力開辦眾籌平台,中證協此次邀請了多家券商老總參會似乎也代表著證券公司有望大力進軍股權眾籌。
此次修改的主要亮點是降低了和個投資著的門檻。較高的門檻有利於方式平台良莠不齊,給融資者和投資者帶來風險。但過高的門檻又會違法股權眾籌的本質。目前,監管條例還在修改中,其正式出台將有極大的促進股權眾籌合規合法經營,也能讓股權眾籌平台有更大的操作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