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s等待快遞公司攬收
Ⅰ 一直顯示快遞正在等待攬收,啥意思
等待快遞公司攬收意思是要寄出的商品已經包裝好了,快遞單號也已經填寫好的情況下,正在等待快遞員把包裹取走,裝上車,送往買家所在地。
包裹正在等待攬收通常是在網購系統後台顯示,客戶下單後,商家都會填寫快遞單,再把單號導入,後台就會顯示單號及包裹正在等待攬收的信息。如果快遞員取走包裹,裝車走貨,就會有物流更新信息,不會停留在等待攬收的情況。
(1)ems等待快遞公司攬收擴展閱讀
包裹攬收流程:
1、上門收件:提供門到門快遞服務,提供上門收件服務。
2、提供運單:對經常寄件的客戶,將提供相應運單以滿足客戶需求。
3、基本包裝:為客戶提供大/中/小膠袋、文件封等基本包裝免費服務。
4、確定范圍:核實客戶提供的派件地址是否在服務區域。
5、查驗物品:查驗托寄物是否為航空、陸運、進出口禁寄或限寄物品。
6、檢查包裝:對快件作相關加固、防震、防水處理,以保障快件的運輸安全性。
Ⅱ Ems快遞5天了還是待攬收 怎麼回事
EMS快遞員還沒上門取貨,店家在等待,像這種情況有可能是店家虛假發貨,其實根本就沒發貨,一般的攬貨也不需要五天是吧!
Ⅲ EMS郵件都發出來之後又出現攬收是什麼意思
攬收是快遞的一個特殊術語。
攬收意味著寄件人將貨物交給快遞公司。快遞公司已經收到並寄出包裹,表明業務員已經收到快遞,然後快遞公司的快遞網路將包裹寄出並交付給收件人。快件掃描是指分公司將快件發送到當地總部進行掃描,總部接收後進入操作系統,它可以在總部系統中找到並跟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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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公司的業務術語,只要有符合政策的投寄業務,他們都會接收。其中,攬收即指投遞員接到投寄需求後,上門收取需要投寄的郵件。攬收部,郵局接收郵件的部門。
1、上門收件:提供門到門快遞服務,提供上門收件服務(可預約二次上門)。
2、形象標准:攬收人員穿著統一工服,佩戴工牌,儀容儀表干凈整潔,隨身配備各項營運工具。
3、提供運單:對經常寄件的客戶,將提供相應運單以滿足客戶需求。
Ⅳ 快遞正在等待攬收什麼意思,我這邊已經等一星期了
快遞正在等待攬收的意思:電商平台已經為客戶的商品包裝好,包裹貼了無論單號,正在等待快遞員上門接收包裹安排派送。
包裹正在等待攬收通常是在網購系統後台顯示,客戶下單後,商家都會填寫快遞單,再把單號導入,後台就會顯示單號及包裹正在等待攬收的信息。如果快遞員取走包裹,裝車走貨,就會有物流更新信息,不會停留在等待攬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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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遞延誤索賠:
2012年5月1日起,快遞服務系列國家標准正式實施。該標准規定,同城3天、異地7天快遞還沒有到就算徹底延誤,可向快遞企業索賠。
2012年5月28日起, 網上購物遭遇送貨難,節假日上門送貨不準點,超3天未送達每件快遞最高賠10元。由中國快遞協會牽頭,全國9大快遞企業與國內最大電商網購平台,天貓簽署戰略合作協議,共同打造電商社會化物流新標准。
延誤賠償應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
消費者如遇快件延誤、丟失及損毀,可先向快遞企業投訴。如企業推諉、對處理結果不滿意,消費者可向管理部門申訴。
Ⅳ 為什麼EMS一直是攬收狀態
沒有看到你的物流記錄,具體是怎樣顯示的?如果你能夠查到快遞公司的攬收記錄,說明快遞確實已經被公司接收。但如果長期沒有物流更新,你就該及時聯系賣家幫你查問。
Ⅵ 包裹正在等待攬收是怎麼回事
一般情況下,客戶下單後,商家都會先寫快遞單子,單號就可以提前出來了,這樣商家就會把單號填寫上,所有買家很快就可以看到發貨單號了。但是這種情況,卻不代表著貨已經發出去了,如果商家備貨快的話,通知快遞員取貨後很快就能夠有單號記錄了。有的商家備貨比較慢或者甚至有的商家就沒有現貨,所以才會出現等待攬收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可以聯系賣家,催促其盡快安排發貨。
拓展資料
快遞又稱速遞或快運,是指物流企業(含貨運代理) 通過自身的獨立網路或以聯營合作(即聯網)的方式,將用戶委託的文件或包裹,快捷而安全地從發件人送達收件人的門到門(手遞手)的新型運輸方式。
快遞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快遞是指任何貨物(包括大宗貨件) 的快遞;而狹義的快遞專指商務文件和小件的緊急遞送服務。本教材研究分析的對象主要是狹義的快遞業。從服務的標准看,快遞一般是指在48 小時之內完成的快件送運服務。從快遞的定義中,可以概括出快遞的以下3 個特徵:
從經濟類別看,快遞是物流產業的一個分支行業,快遞研究是從屬於物流學的范疇。
從業務運作看,快遞是一種新型的運輸方式,是供應鏈的一個重要環節。
從經營性質看,快遞屬於高附加值的新興服務貿易。
2018年1月,包括EMS、順豐、中通、申通、圓通、韻達、百世、德邦、京東物流、蘇寧物流在內的這十家快遞企業均表示,春節期間不打烊。
(參考資料:網路:快遞)
Ⅶ EMS郵件一直在等待攬收,卻有快遞單號,是怎麼回事
如果等待攬收超過24小時,這個就是賣家虛假發貨了。
幾乎所有的賣家,都是有保存快遞運營商的面單的,只要買家拍下商品,就可以馬上上傳快遞單號的。
Ⅷ 一直顯示等待快遞公司攬收,給我解釋下什麼意思,是賣家的問題還是快遞公司的問題
等待快遞公司攬收意思是要寄出的商品已經包裝好了,快遞單號也已經填寫好的情況下,正在等待快遞員把包裹取走,裝上車,送往買家所在地。
等待快遞公司攬收通常是賣家因備貨問題而出現的情況,客戶下單後,商家會先寫快遞單確定快遞單號,商家提前把單號填寫在電商後台,買家就可以看到自己的發貨單號。但這並不代表貨物已經發出,有的商家備貨比較慢或者甚至有的商家就沒有現貨,就會出現一直顯示等待攬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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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拿到貨物後可以先要求先驗貨再簽收。務必注意物流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外包裝完整不代表裡面的貨物完整,不代表裡面的貨物沒有被踩踏和擠壓而破壞,外包裝完整同樣不代表就是我們發貨時候的原包裝,不代表沒有被拆過重新包裝。
攬收步驟
1、上門收件:提供門到門快遞服務,提供上門收件服務(可預約二次上門)。
2、提供運單:對經常寄件的客戶,將提供相應運單以滿足客戶需求。
3、確定范圍:核實客戶提供的派件地址是否在服務區域。
4、查驗物品:查驗托寄物是否為航空、陸運、進出口禁寄或限寄物品。
5、填制運單:協助客戶正確、完整填寫運單各項信息。
Ⅸ 快遞3天了 一直顯示等待攬收 到底是怎麼回事
暫時查不到信息,首先請您和發貨方核對一下單號是不是正確的。如果您是網路購物,有些賣家是快遞的合作夥伴,手裡有單子,先給單子,讓訂單處於發貨狀態,實際並未真正發貨,有延後的,發貨是快遞員上門收貨的,會有延遲的,網站更新也會有延後的,種種不可預見的原因,我們只有耐心的等待。
有以下可能:
1. 發貨人填單通知你單號,但快遞公司尚未取件;
2. 快遞取件不久,運單信息尚未錄入物流跟蹤系統;
3. 運單信息已錄入,網上信息尚未更新。
明天再看看,信息可能出來了,如還沒有:
聯系發貨人確認已發貨;
2. 聯系快遞公司,確認已收貨。
拓展資料:
快遞市場管理辦法
(2013年1月11日交通運輸部令[2013]第1號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快遞市場管理,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保護用戶合法權益,促進快遞服務健康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從事快遞業務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快遞,是指在承諾的時限內快速完成的寄遞活動。寄遞,是指將信件、包裹、印刷品等物品按照封裝上的名址遞送給特定個人或者單位的活動,包括收寄、分揀、運輸、投遞等環節。
第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為用戶提供迅速、准確、安全、方便的快遞服務。
第五條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六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快遞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的快遞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快遞市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七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對快遞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鼓勵競爭、促進發展的原則,規范快遞服務,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快遞市場安全監督管理,維護寄遞安全與信息安全。
第八條快遞行業協會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其章程規定,制定快遞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為企業提供信息、培訓等方面的服務,促進快遞行業的健康發展。
第二章經營主體
第九條國家對快遞業務實行經營許可制度。經營快遞業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的規定,向郵政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快遞業務。
第十條郵政管理部門根據企業的服務能力審核經營許可的業務范圍和地域范圍,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發放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並註明經營許可的業務范圍和地域范圍。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經營許可范圍內依法從事快遞業務經營活動,不得超越經營許可業務范圍和地域范圍。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塗改、冒用、租借、倒賣和非法轉讓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快遞業務委託給未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經營,不得以任何方式超越經營許可范圍委託經營。
第十二條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的企業設立分公司、營業部等非法人分支機構,憑企業法人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及所附分支機構名錄,到分支機構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企業分支機構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二十日內到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副本)載明的股權關系、注冊資本、業務范圍、地域范圍發生變更的,或者增設、撤銷分支機構的,應當報郵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手續,並持變更後的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
第十三條快遞企業進行合並、分立的,應當在合並、分立協議簽訂之日起二十日內,向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備案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合並、分立協議;
(三)上一年度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年度報告書。
合並、分立後新設立的企業法人經營快遞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合並、分立涉及外商投資企業的,應當遵守國家有關外商投資快遞業務的相關規定。
第十四條以加盟方式經營快遞業務的,被加盟人與加盟人均應當取得快遞業務經營許可,加盟不得超越被加盟人的經營許可范圍。被加盟人與加盟人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用戶合法權益發生損害後的賠償責任。
參與加盟經營的企業,應當遵守共同的服務約定,使用統一的商標、商號、快遞服務運單和收費標准,統一提供跟蹤查詢和用戶投訴處理服務。
第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向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郵政管理部門提交年度報告書。
第三章快遞服務
第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標准,規范快遞業務經營活動,保障服務質量,維護用戶合法權益,並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填寫快遞運單前,企業應當提醒寄件人閱讀快遞運單的服務合同條款,並建議寄件人對貴重物品購買保價或者保險服務;
(二)企業分揀作業時,應當按照快件(郵件)的種類、時限分別處理、分區作業、規范操作,並及時錄入處理信息,上傳網路,不得野蠻分揀,嚴禁拋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郵件)損毀;
(三)企業應當在承諾的時限內完成快件(郵件)的投遞;
(四)企業應當將快件(郵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
第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遞快件(郵件),應當告知收件人當面驗收。快件(郵件)外包裝完好的,由收件人簽字確認。投遞的快件(郵件)註明為易碎品及外包裝出現明顯破損的,企業應當告知收件人先驗收內件再簽收。企業與寄件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對於網路購物、代收貨款以及與用戶有特殊約定的其他快件(郵件),企業應當與寄件人在合同中明確投遞驗收的權利義務,並提供符合約定的驗收服務,驗收無異議後,由收件人簽字確認。
第十八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在營業場所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其服務種類、服務時限、服務價格、損失賠償、投訴處理等服務承諾事項。服務承諾事項發生變更的,企業應當及時發布服務提示公告。
第十九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循公平原則,以書面合同確定企業與用戶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對免除或者限制企業責任及涉及快件(郵件)損失賠償的條款,應當在快遞運單上以醒目的方式列出,並予以特別說明。
第二十條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
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第二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建立與用戶溝通的渠道和制度,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查詢等服務,並及時處理用戶投訴。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郵政管理部門轉辦的用戶申訴,應當及時妥善處理,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給予答復。
第二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發生重大服務阻斷、暫停快遞業務經營活動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二十四小時內向郵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並向社會公告;以加盟方式開展快遞業務經營的,被加盟人、加盟人應當分別向所在地郵政管理部門報告。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事故處理過程中,應當對所有與事故有關的資料進行記錄和保存。相關資料和書面記錄至少保存一年。
第二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妥善應對快遞業務高峰期,做好業務量監測,加強服務網路統籌調度,及時向社會發布服務提示,認真處理用戶投訴。
第二十四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無法投遞的快件(郵件),應當退回寄件人。
對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郵件),企業應當登記,並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和快遞服務標准處理;其中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的進境國際快件(郵件),應當依照相關規定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第二十五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在從事快遞業務的同時,向用戶提供代收貨款服務的,應當建立有關安全管理制度,與寄件人的合同中應當對代收貨款服務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
提供代收貨款服務,涉及金融管理規定的,應當接受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六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家關於快遞業務員職業技能的規定,加強快遞從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組織符合條件的快遞從業人員參加職業技能鑒定。
第二十七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違反國家規定,收寄禁止寄遞的物品,或者未按規定收寄限制寄遞的物品;
(二)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或者用戶的合法權益;
(三)冒用他人名稱、商標標識和企業標識,擾亂市場經營秩序;
(四)違法扣留用戶快件(郵件);
(五)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八條快遞從業人員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扣留、倒賣、盜竊快件(郵件);
(二)違法提供從事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信息;
(三)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快遞安全
第二十九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快遞服務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下列物品禁止寄遞:
(一)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流通的物品;
(二)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以及淫穢的出版物、宣傳品、印刷品等;
(三)武器、彈葯、麻醉葯物、生化製品、傳染性物品和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險物品;
(四)妨害公共衛生的物品;
(五)流通的各種貨幣;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寄遞的其他物品.
第三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建立並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加強生產安全和應急管理。
第三十一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對不能確定安全性的可疑物品,應當要求用戶出具相關部門的安全證明。用戶不能出具安全證明的,不予收寄。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已出具安全證明的物品時,應當如實記錄收寄物品的名稱、規格、數量、重量、收寄時間、寄件人和收件人名址等內容。記錄保存期限不少於一年。
第三十二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接受網路購物、電視購物和郵購等經營者委託提供快遞服務的,應當遵守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與委託方簽訂安全保障協議,並向頒發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的郵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三十三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設置快件(郵件)處理場所,應當事先征詢郵政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意見,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預留相關工作場地,其設計和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安全機關和海關依法履行職責的要求。
第五章監督管理
第三十四條國家鼓勵和引導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採用先進技術,充分利用交通運輸資源,促進規模化、品牌化、網路化經營。
第三十五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結合郵政行業安全監督管理的實際,指導和監督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落實安全責任制,依法對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實施安全監督檢查,並依照相關規定對妨害或者可能妨害行業安全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進行調查和處理。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突發事件的管理,督促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定期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第三十六條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建立以公眾滿意度、時限准時率和用戶申訴率為核心的快遞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指導評定機構定期測試評估快遞行業服務水平,評定服務質量等級,並向社會公告。
第三十七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處理用戶對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提出的申訴,並自接到申訴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答復。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郵政管理部門舉報違反本辦法的行為。郵政管理部門接到舉報後,應當依法及時處理。
第三十八條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遵守本辦法情況的監督檢查。
郵政管理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檢查;
(二)查閱、復制有關文件、資料、憑證;
(三)約談有關單位和人員;
(四)經郵政管理部門負責人批准,查封與違法活動有關的場所,扣押用於違法活動的運輸工具以及相關物品,對信件以外的涉嫌夾帶禁止寄遞或者限制寄遞物品的快件(郵件)開拆檢查。
第三十九條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應當嚴格按照法定程序進行監督檢查。實施監督檢查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並由兩名或者兩名以上工作人員共同進行。被檢查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應當予以配合,不得拒絕、阻礙,並對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監督檢查過程中知悉的被檢查單位的技術秘密和業務秘密,應當保密。
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違反快遞服務標准,嚴重損害用戶利益,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第十條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三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四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處一萬元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第十八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一條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未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規定處理無法投遞又無法退回寄件人的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對快遞企業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分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五條、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對快遞企業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由國家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九條郵政管理部門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九條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條拒絕、阻礙郵政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五十一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郵政管理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向上一級郵政管理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逾期不履行郵政管理部門處罰決定的,由郵政管理部門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五十二條本辦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交通運輸部2008年7月12日發布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08第4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