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山搬家
⑴ 世界歷史上人為技術錯誤造成的災害
①行徑詭異的75-03
1975年7月31日,「75-03號」台風形成於美國關島附近的太平洋上空。由於西太平洋熱帶幅合線的北躍,使「75-03號」台風在登陸福建後,沒有像普通台風那般在陸地上消失,而是越過江西湖南,突然轉向,直入中原腹地。
當時的氣象局始終關注著「75-03號」台風的走向,可到了8月5日,氣象局發現,「75-03號」台風竟然從中央氣象台的雷達監視屏上消失了。當氣象局重新找回「75-03號」台風行蹤時,其移動路徑已然發生了改變,開始在河南省境內停滯。
在大環流形式、天氣尺度系統以及地形因素的三合一影響下,造成河南地區歷史罕見的特大暴雨。暴雨的中心,位於板橋水庫的林庄,最大6小時雨量為830毫米,超越了當時世界的最高紀錄(美國賓夕法尼亞州密士港)的782毫米。
據後來前去調查情況的調查組稱,一般這樣的情況下,應該由地方氣象局接管檢測,但當時的河南省氣象局卻因為種種原因沒有及時開啟雷達,而南陽氣象局雖然監測到了台風的動向,但由於沒有傳輸設備,導致未能及時發布信息。
⑵ 盤古斧可以開天闢地,為何會落到蚩尤手裡
盤古開天闢地之後,這把神斧隕落到了人間,掉在了梅山之上,而蚩尤此時占據了梅山,便得到了盤古斧。
在中國神話傳說中,存在很多非常有威力的神器,比如,軒轅劍,盤古斧,八卦鏡等,在這些上古的神器中,盤古斧是最厲害的,據說這把神斧長有六萬多丈,只有盤古一人能拿起來。遠古的萬物,都是由盤古用這把神斧劈開的,之後盤古就化身死去了,他的兩隻眼睛化成了日月,四肢和血液成為了江河山川,軀干變成了廣闊的大地。
雖然傳說中關於盤古斧的去向大都說法不一,不過這件威力無比的神器,隨著後世的不斷傳說變得更加的神秘了。
⑶ 梅鋼搬遷到哪裡
2025年前金陵石化、南鋼、梅鋼等完成搬遷關停工作
梅山地區,對梅鋼、寶化梅山化工等重點企業逐步推進整體搬遷關停工作。
⑷ 執行討薪官司,被告搬家怎麼辦
只要沒有搬家出中國,政府有的是辦法。
討薪最怕的是老闆太窮了,無薪可討,要命一條,要錢沒有。就算依法討薪,贏了官司,錢不但仍然要不到(法院不可能把自己的錢拿來替老賴付你薪酬),還得倒貼黃瓜二條(倒貼伙食車船費誤工費等)。
為了討回辛苦一年賺來的工資,農民工兄弟可謂費盡心機,討薪的手段也在不斷地翻新,有集體下跪討薪的,有給企業(老闆)送「缺心」錦旗的。花樣繁多的討薪招數更折射出民工討薪之難。
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列子曰:「性命本非吾有,生死不過往來」。
莊子曰:「生為徭役,死為休息」。
某打工者跳樓討薪時,模仿宋朝大詩人陸游口氣留給兒子的遺言:「死去原知萬事空,但悲討薪不成功。血汗工資發放時,家祭無忘告乃翁」。
找錢要賣力,吃飯要拚命。
農民工的本錢唯一的就是命,為了討薪的勝利成功,農民工視死如歸、湯蠖在前,斧鉞在後,赴湯蹈火,面不改色,死不旋踵,由此產生了不少討薪英雄,有「跳樓討薪的」、有「爬塔吊討薪」的,有「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有「爬上水塔頂部討薪」的,有「割腕討薪」的,有「殺包工頭討薪」的,有「自殺討薪」的,有「喝農葯討薪」的多不勝數。
為什麼我說他們是英雄,理由是盡管他們的討薪之路走得很悲愴,但他們做人所未敢做。為人所未敢為,他們在用鮮血與生命逐步推動法律的健全和社會的發展,享受英雄稱號當之無愧。
當前,政府要求農民工不要惡意討薪,要善意討薪。
善意討薪是指什麼?就是不能到工地去找老闆要錢,不能到家裡去找老闆要錢,也不能在馬路上找老闆要錢,還不能集體去找老闆要錢,那麼到哪裡才能去找老闆要錢呢?有關部門對此做出了專門規定,就是只能去勞動仲裁部門和法院打官司要錢,而且還要帶齊各種證據,如用工合同,工作證,工資條,考勤本等等,少一樣都不行。
重慶市清欠辦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政府有關部門支持通過正當渠道解決工程款和工資糾紛問題,堅決打擊通過非法渠道(回答者註:沒有通過勞動仲裁與法院判決的討薪都屬於'非法渠道')和過激手段「惡意討薪」。
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五種行為應認定為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一是違反社會治安管理規定,採取拉橫幅、堵塞道路、阻礙交通、封鎖出入口等方式,造成嚴重影響的;二是採取爬樓、爬塔吊、切斷水電、沖擊施工現場等方式,妨礙正常施工現場管理、辦公秩序,造成嚴重損失的;三是採取敲詐、勒索、脅迫索取建設領域工程款、材料款、勞務款或農民工工資等方式,涉嫌欺詐或以合同糾紛為由蓄意鬧事的;四是組織農民工或非施工現場人員參加聚集或鬧事的,如圍堵國家機關,沖擊辦公區域等;五是不服從政府部門管理,威脅相關政府工作人員人身安全等嚴重影響政府有關部門調處的。
這位負責人稱,對於建設領域「惡意討薪」行為,公安部門將依法嚴格處置,特別是對因惡意追討行為引發的突發社會治安事件,堅決予以打擊,絕不手軟。同時,建設、勞動等部門根據建築市場從業人員信用評價制度,通報批評惡意追討人員,依法限制或禁止其參與重慶市建築市場的勞務隊伍。
回答者評論:
政府的措施治標不本,欠薪不存在了,討薪自然就消失了,討薪消失了,那些跳樓討薪的,集體下跪討薪的,給企業(老闆)送「缺心」錦旗討薪的,懸賞臘肉討薪的、「爬塔吊討薪」的,「爬上巨型廣告牌討薪」的,「爬上水塔頂部討薪」的,「割腕討薪」的,「殺包工頭討薪」的,「自殺討薪」的,「喝農葯討薪」,拉橫幅討薪的、堵塞道路討薪的、阻礙交通討薪的、封鎖出入口討薪的,切斷水電討薪的、沖擊施工現場等千奇百怪方式討薪的都通通隨著消失了。
不欠薪是防止惡意討薪的最好方案。
欠薪如果繼續存在,不管政府怎麼打擊,惡意討薪仍會不斷。拖欠幾百幾千元錢,對於富人來說,無所謂,沒有必要去冒險,對於貧窮的農民工來說,那是他「一家老幼」靠這吃飯的命根子,他要拚命保護,哪怕冒難涉險也在所不辭,哪怕湯蠖在前,斧鉞在後,赴湯蹈火,為討得那微薄的薪酬,亦面不改色,死不旋踵。從過往的過激討薪就可以看出,農民工有不要命的特性,命都不要的人,處罰「惡意討薪」政策條款是很難阻當他行動的步伐,雪上加霜的農民工可能會做更出格的事來,要加強安全防衛工作,防止出大事。
大秦的法律夠殘,大唐的法律夠酷,大明朝的法律夠嚴,尚沒有阻止身為「草民」的陳勝吳廣黃巢李自成的腳步。導致大秦帝國風雨飄搖,大唐王朝劇烈動盪,大明朝崇禎皇帝弔死梅山樹上。
大禹治水尚知「堵不如疏」,今「肉食者」不知乎?古人曹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唐人李牧賦雲:「後人哀之而不鑒之,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欠薪討薪」是改革開放出現的新問題,「敲鍾吃飯蓋章拿錢」的時代是沒有「欠薪討薪」的,隨著我國快速發展,各個領域會遇到許多的新問題,出現的新事物越來越多,在我們尚未搞清楚問題的性質,事物的發展趨勢時,如果對這些問題與事物一概禁止與排斥打壓,無疑會使情況更糟糕,我們應當合理引導,將其中不安因素剔除,讓問題得到和平解決,讓事物助力於社會發展。
刑法修正案(八)規定: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構成惡意欠薪罪,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並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回答者評論:該規定對還有一定資金的老闆有威懾力,對一屁股兩肋骨債務的窮老闆作用不大,他們死豬不怕漲水燙,要判刑就判,要錢就是沒得。
推薦黑白道討薪方案:
一、欠工資白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1、向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撥打熱線12333。
2、去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申請勞動仲裁。
3、去當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請支付令。
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准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二、黑道的解決方案如下:
找幾個同志者設法弄到其人,問其要支付工資還是留下手腳,或者留下兩個耳朵做紀念。如果你有唐雎的勇氣,一個人也可以討薪,唐雎曰:「夫專諸之刺王僚也,彗星襲月;聶政之刺韓傀也,白虹貫日;要離之刺慶忌也,倉鷹擊於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懷怒未發,休侵降於天,與臣而將四矣。若士必怒,伏屍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縞素,(魚死網破)今日是也。」挺劍而起,秦王色撓,長跪而謝之曰:「先生坐!何至於此!要工資給你就是了」。
回答者評論:黑白解決方法各有其優缺點。白的解決方法優點是安全,缺點是見效慢,麻煩,是否能夠三兩月解決還是未知數。
黑的解決方法優點是見效特快,最多一天就可以完全解決,缺點是搞不好自己會有麻煩事。
其他的「跳樓」討薪方案,這方案討薪之路實在走的太悲慘,不推薦。
以上是最佳方案,沒有更好的了,如都不管用,那隻有自認倒霉透頂了。
時至今日,「討薪難、難討薪」依舊尚未從根本上得到緩解。如果從法律健全與完善角度看,在解決欠薪問題上已是「無障礙」,但殘酷的現實是,惡意欠薪是普遍的,惡意欠薪入罪是「個例的」。據悉,自「惡意欠薪入罪」以來,兩年時間里,全國范圍內有80餘名企業主被依法入刑追責。法律「很豐滿」,執法「很骨感」;欠薪「很豐滿」,討薪「很骨感」。
有相關人士指出,取證困難、法律操作性差是欠薪入罪難的主要原因。很多工程被層層轉包,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糾紛後,不好追究主體。此外,繁瑣復雜的程序和取證難度,對於普通的勞動者,維權門檻無疑太高了,農民工的維權腳步很難邁入。
法律的威懾力不是無限大,尤其是遭遇維權成本高、維權難度大以及「執行難」等之後,法律的正義力量就會削減,惡意欠薪反而又會猖獗起來。正如相關專家曾建議的,要發揮政府的主導作用,增強政府的責任意識,變農民工維權為政府維權。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獲取足額的勞動報酬是「民生的最大」,從改善民生角度上講,政府有責任保障農民工利益,尤其是勞動監察部門不能坐等欠薪成為事實,必須事先介入監管,消滅於萌芽狀態,才可能「事半功倍」的解決欠薪問題
綜上所述,要全面治理拖欠工資問題,首先要治理勞動監察部門坐等欠薪成為事實的問題,沒有欠薪成為事實,農民工拖欠工資問題就全面解決了。
⑸ 安徽省金寨縣梅山水庫上游要移民是真的嗎
你家被淹了,不需要移民了
⑹ 寧波大學搬家了
搬到了寧波北侖梅山鄉七星南路與康達路交口。
⑺ 『雲雨巫山』是什麼意思
原指楚國神話傳說中巫山神女興雲降雨的事。後人誤解其義,因而用以稱男女歡合。
【舉例造句】: 一枝紅艷露凝香,雲雨巫山枉斷腸。 ★唐·李白《清平調》
【拼音代碼】: yyws
【近義詞】:巫山雲雨、雲雨高唐
【用法】: 作賓語、定語;用於男女之間
【成語故事】傳說楚之先王游覽高唐地區,十分疲倦就在白天小睡了一會,在夢中看見一個仙女說:「我是天帝的小女兒,聽說你來游覽此地,願意給你當枕席。」先王臨幸了她。臨別她說:「妾在巫山之陽,高丘之阻。旦為朝雲,暮為行雨,朝朝暮暮,陽台之下。」
楚襄王只是巫山雲雨這個故事的聽者。認為楚襄王與神女有過關系是一種較為常見的錯誤。由於《高唐賦》和《神女賦》是先秦古賦,年代久遠,其中的故事比賦文本身流傳更廣,所以很多談論者其實並未讀過《高唐賦》和《神女賦》,以致訛傳出襄王神女有關系的謬誤來。
(7)梅山搬家擴展閱讀
巫山由來:
「巫山」之名源出中國宗教民俗「巫文化」中的「巫咸」。楊慎《藝林伐山》卷四引郭璞《巫咸山賦》:「巫咸以鴻術為帝堯醫師,生為上公,死為貴神,封於是山,因以為名」。「巫山文化」作為一種民俗文化概念,其「巫山」的定義是指「巫咸山」,而非「巫山縣的山」!實際上,上古傳說「巫(咸)山」神話時,根本都還沒有三峽地區的巫山縣。
《山海經》:「大荒之中,有靈山,巫咸、巫即、巫盼、巫彭、巫姑、巫真、巫禮、巫抵、巫謝、巫羅十巫,從此升降,百葯爰在。」《漢書·地理志》「河東郡安邑」條:「巫咸山在南。」《水經注·涑水》:「涑水西南逕監鹽縣故城,城南有鹽池,上承鹽水。水出東南薄山,西北流逕巫咸山北。《地理志》曰:山在安邑縣南。」經北魏酈道元考證,「靈山」、「巫咸國」、「巫咸山」等均在今山西夏縣境內。
《太平寰宇記》「陝州夏縣」:「巫咸山又名覆奧山……巫咸山祠在縣東五里巫咸山下。」乾隆二十八年立《白沙河南北岸改建石堰記》:「解州夏縣白沙河,一名巫咸河,發源中條山,出巫咸谷。」正因諸多早期地理權威文獻的確鑿記載,近代研究中國上古神話的徐旭生、以及歷史地理大師譚其驤等,也都確認《山海經》所載巫咸國、巫咸山之地望,在今山西省夏縣境內,山西省的「晉巫文化」由此被公認為是中國「巫文化」的源流。
歷史上的巫山
「巫山」作為地理名,並非三峽地區獨有!中國至少八個地方都有過「巫山」的記載,見於晉南、濟北、蘇南、浙東、淮北、三峽、湖北、湖南等地。一般認為這是早期部落遷徙地名搬家,隨山西「巫文化」在南方各地傳播而來。
1)晉南的巫山
山西夏縣的巫山,被公認為中國「巫文化」的源流。近代徐旭生、譚其驤等均確認神話故事《山海經》中所載巫咸國、巫咸山之地望,在今山西省夏縣境內。
2)濟北的巫山
《左傳》襄公十八年:「齊侯登巫山以望晉師。」《水經注·濟水》:「巫山在平陰東北,昔齊侯登望晉軍,畏眾而歸。師曠、邢伯聞烏鳥之聲,知齊師潛遁。人物咸淪,地理昭著,賢於杜氏東北之證矣。今巫山之上有石室,世謂之孝子堂。」
3)蘇南的巫山
《越絕書》:「虞山者,巫咸所居。」《宋元方誌叢刊·郡志》卷9:「虞山,今為海巫山,山即巫咸山所出。」虞山又名海隅山,在今江蘇常熟市西北。
4)浙東的巫山
《會稽志》:「巫山在縣北一十八里,舊經巫山,一名梅山。」《三國志》卷8裴注引《會稽典錄》曰:「昔越王蘙讓位,逃於巫山之穴,越人熏而出之,斯非太伯之壽邪?」
⑻ 寶鋼梅山是否要搬遷
不可能,是假消息,4號高爐投產才兩年多,5號高爐正在建,如果搬遷,幾百個億回不是全仍水裡 了,梅山答幾萬人如何安置?廠房,設備,生產線,需要多少費 用才能搬遷,希望你安心工作,有疑問可與梅鋼公司企劃部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