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裝卸搬運法律法規
(1)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前,要預先做好准備工作,了解物品性質,檢查裝卸搬運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應予更換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機物、酸、鹼等污染的,必須清洗後方可使用。
(2)操作人員應根據不同物資的危險特性,分別穿戴相應合適的防護用具,工作對毒害、腐蝕、放射性等物品更應加強注意。防護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圍裙、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長筒膠靴、防毒面具、濾毒口罩、紗口罩、紗手套和護目鏡等。操作前應由專人檢查用具是否妥善,穿戴是否合適。操作後應進行清洗或消毒,放在專用的箱櫃中保管。
(3)操作中對化學危險物品應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摩擦、碰摔、震動。液體鐵桶包裝下垛時,不可用跳板快速溜放,應在地上,垛旁墊舊輪胎或其他松軟物,緩慢下。標有不可倒置標志的物品切勿倒放。發現包裝破漏,必須移至安全地點整修,或更換包裝。整修時不應使用可能發生火花的工具。化學危險物品撒落在地面、車反上時,應及時掃除,對易燃易爆物品應用松軟物經水浸濕後掃除。
(4)在裝卸搬運化學危險物品時,不得飲酒、吸煙。工作完畢後根據工作情況和危險品的性質、及時清洗手、臉、漱口或淋浴。裝卸搬運毒害品時,必須保持現場空氣流通,如果發現惡心、頭暈等中毒現象,應立即到新鮮空氣處休息,脫去工作服和防護用具,清洗皮膚沾染部分,重者送醫院診治。
(5)裝卸搬運爆炸品,一級易燃品、一級氧化劑時,不得使用鐵輪車、電瓶車(沒有裝置控制火星設備的電瓶車),及其他無防爆裝置的運輸工具。參加作業的人員不得穿帶有鐵釘的鞋子。禁止滾動鐵桶,不得踩踏化學危險物品及其包裝(指爆炸品)。裝車時,必須力求穩固,不得堆裝過高,如氯酸鉀(鈉)車後亦不準帶拖車,裝卸搬運一般宜在白天進行,並避免日曬。在炎熱季節,應在早晚作業,晚間作業應用防爆式或封閉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封時作業,應有防滑措施。
(6)裝卸搬運強腐蝕性物品,操作前應檢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蝕,以防脫底發生危險。搬運時禁止肩杠、背負或用雙手攬抱,只能挑、抬或用車子搬運。搬運堆碼時,不可倒置、傾斜、震盪,以免液體濺出發生危險。在現場須備有清水、蘇打水或衡醋酸等,以備急救時應用。
(7)裝卸搬運放射性物品時,不得肩扛、背負或攬抱。並盡量減少人體與物品包裝的接觸,應輕拿輕放,防止摔破包裝。工作完畢後以肥皂和水清洗手臉和淋浴後才可進食飲水。對防護用具和使用工具,須經仔細洗刷,除去射線感染。對沾染放射性的污水,不得隨便流散,應引入深溝或進行處理。廢物應挖深坑埋趕掉。
(8)兩種性能互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同地裝卸,同車(船)並運。對怕熱、怕潮物品,應採取隔熱、防潮措施。
2. 貨物裝卸和搬運是否屬於增值稅范圍,稅率是多少
貨物裝卸和搬運屬於營業稅改增值稅范圍,稅率為6%。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內全面推開營容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增值稅稅率:
(一)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除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項規定外,稅率為6%。
(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稅率為11%。
(三)提供有形動產租賃服務,稅率為17%。
(四)境內單位和個人發生的跨境應稅行為,稅率為零。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行規定。
第十六條 增值稅徵收率為3%(小規模納稅人),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4.物流輔助服務。
包括航空服務、港口碼頭服務、貨運客運場站服務、打撈救助服務、裝卸搬運服務、倉儲服務和收派服務。
(5)裝卸搬運服務,是指使用裝卸搬運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將貨物在運輸工具之間、裝卸現場之間或者運輸工具與裝卸現場之間進行裝卸和搬運的業務活動。
3. 貨物運輸與物流法規的關系
www.lawbox.cn 第一條 為保護汽車貨物運輸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明確承運人、托運人、收貨人以及其他有關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維護正常的道路貨物運輸秩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營業性汽車貨物運輸及相關的貨物搬運裝卸、汽車貨物運輸服務等活動,應遵守本規則。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汽車運輸與其他運輸方式實行貨物聯運的適用本規則。拖拉機及其他機動車、非機動車輛從事貨物運輸的,可參照本規則執行。 第三條 本規則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承運人,是指使用汽車從事貨物運輸並與托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營者。 (二)托運人,是指與承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單位和個人。 (三)收貨人,是指貨物運輸合同中托運人指定提取貨物的單位和個人。 (四)貨物運輸代辦人(以下簡稱貨運代辦人),是指以自己的名義承攬貨物並分別與托運人、承運人訂立貨物運輸合同的經營者。 (五)站場經營人,是指在站、場范圍內從事貨物倉儲、堆存、包裝、搬運裝卸等業務的經營者。 (六)運輸期限,是由承托雙方共同約定的貨物起運、到達目的地的具體時間。未約定運輸期限的,從起運日起,按200千米為1日運距,用運輸里程除每日運距,計算運輸期限。 (七)承運責任期間,是指承運人自接受貨物起至將貨物交付收貨人(包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移交給有關部門)止,貨物處於承運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時間。本條規定不影響承運人與托運人就貨物在裝車前和卸車後對承擔的責任達成的協議。 (八)搬運裝卸,是指貨物運輸起訖兩端利用人力或機械將貨物裝上、卸下車輛,並搬運到一定位置的作業。人力搬運距離不超過200米,機械搬運不超過400米(站、場作業區內貨物搬運除外)。 第二章 運輸基本條件 第一節 承運人、托運人與運輸車輛 第四條 承運人、托運人、貨運代辦人在簽訂和履行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時,應遵守國家法律和有關的運輸法規、行政規章。 第五條 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干凈無污染物、殘留物。 第六條 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設備。 第二節 運輸類別 第七條 托運人一次托運貨物計費重量3噸及以下的,為零擔貨物運輸。 第八條 托運人一次托運貨物計費重量3噸以上或不足3噸,但其性質、體積、形狀需要一輛汽車運輸的,為整批貨物運輸。 第九條 因貨物的體積、重量的要求,需要大型或專用汽車運輸的,為大型特型笨重物件運輸。 第十條 採用集裝箱為容器,使用汽車運輸的,為集裝箱汽車運輸。 第十一條 在規定的距離和時間內將貨物運達目的地的,為快件貨物運輸;應托運人要求,採取即托即運的,為特快件貨物運輸。 第十二條 承運《危險貨物品名表》列名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貨物和雖末列入《危險貨物品名表》但具有危險貨物性質的新產品,為危險貨物汽車運輸。 第十三條 採用裝有出租營業標志的小型貨運汽車,供貨主臨時僱用,並按時間、里程和規定費率收取運輸費用的,為出租汽車貨運。 第十四條 為個人或單位搬遷提供運輸和搬運裝卸服務,並按規定收取費用的,為搬家貨物運輸。 第三節 貨物種類 第十五條 貨物在運輸、裝卸、保管中無特殊要求的,為普通貨物。普通貨物分為三等(見附表一「普通貨物分等表」)。 第十六條 貨物在運輸、裝卸、保管中需採取特殊措施的,為特種貨物。特種貨物分為四類(見附表二「特種貨物分類表」)。 第十七條 貨物每立方米體積重量不足333千克的,為輕泡貨物。其體積按貨物(有包裝的按貨物包裝)外廓最高、最長、最寬部位尺寸計算。 第四節 貨物保險與貨物保價運輸 第十八條 貨物運輸有貨物保險和貨物保價運輸兩種投保方式,採取自願投保的原則,由托運人自行確定。 第十九條 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也可以委託承運人代辦。 第二十條 貨物保價運輸是按保價貨物辦理承托運手續,在發生貨物賠償時,按托運人聲明價格及貨物損壞程度予以賠償的貨物運輸。托運人一張運單托運的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第二十一條 托運人選擇貨物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運輸為全程保價。 第二十二條 分程運輸或多個承運人承擔運輸,保價費由第一程承運人(貨運代辦人)與後程承運人協商,並在運輸合同中註明。承運人之間沒有協議的按無保價運輸辦理,各自承擔責任。 第二十三條 辦理保價運輸的貨物,應在運輸合同上加蓋「保價運輸」戳記。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7%。收取。 第三章 運輸台同的訂立、履行、變更和解除 第一節 合同的訂立 第二十四條 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採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書面形式合同種類分為定期運輸合同、一次性運輸合同、道路貨物運單(以下簡稱運單)。汽車貨物運輸合同由承運人和托運人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 第二十五條 定期汽車貨物運輸合同應包含下列基本內容: (一)托運人、收貨人和承運人的名稱(姓名)、地址(住所)、電話、郵政編碼; (二)貨物的種類、名稱、性質; (三)貨物重量、數量或月、季、年度貨物批量; (四)起運地、到達地; (五)運輸質量; (六)合同期限; (七)裝卸責任; (八)貨物價值,是否保價、保險; (九)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 (十)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二十六條 一次性運輸合同、運單應包含以下基本內容: (一)托運人、收貨人和承運人的名稱(姓名)、地址(住所)、電話、郵政編碼; (二)貨物名稱、性質、重量、數量、體積; (三)裝貨地點、卸貨地點、運距; (四)貨物的包裝方式; (五)承運日期和運到期限; (六)運輸質量; (七)裝卸責任; (八)貨物價值,是否保價、保險; (九)運輸費用的結算方式; (—十)違約責任; (十一)解決爭議的方法。
4. 普通貨物包裝的法律法規
一、外國產品在中國銷售中國法律法規對其外包裝,A.應有海關進口編碼或標識;B.應標注原產國或地區名(如香港、澳門、台灣),C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商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可不標注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二,商品的包裝一般具備下列內容:
第一:具有生產權的必定是經過注冊的廠商《可查》
*必需要有《商標》(廠名、廠址、廠商准批商號、生產批號```)
第二:如有分廠
*必需註明總廠和生產該商品的分廠址
第三:國家衛生局發部了一系列法律,必需規定生產,其中對不同的商品有不同的生產標准《可查》
*必需有實地生產標准
第四:每種商品都必需經國家衛生局檢驗,合格才給予全格證,並有編號《可查》
油印合格證
第五:必需有檢驗人員印章和編號
第六:生產所用的材料,一一列出
第七:該商品的作用和功效
第八:該商品的用法和量
第九:適用人群
第十:生產日期
第十一:該產家的生產編號
其它標注廠家自定```
三.參考資料:
商品包裝的分類 商品包裝的分類是把商品包裝作為一定范圍的集合整體,按照一定的分類標志或特徵,逐次歸納為若干概念更小、特徵更趨一致的局部集合體,直至劃分為最小的單元。商品包裝分類是根據一定目的,滿足某種需要而進行的。
商品包裝在生產、流通和消費領域中的作用不同,不同部門和行業對包裝分類的要求也不同,分類的目的也不一樣。包裝工業部門、包裝使用部門、商業部門、包裝研究部門根據自己行業特點和要求,採用不同的分類標志和分類方法,對包裝進行分類。
一般來講,包裝工業部門多按包裝技法、包裝適用范圍、包裝材料等進行分類;包裝使用部門多按包裝的防護性能和適用性進行分類;商業部門多按商品經營范圍和包裝機理分類;運輸部門則按不同的運輸方式、方法進行分類。
由於包裝種類繁多,選用分類標志不同,分類方法也多種多樣。根據選用的分類標志,常見商品包裝分類方法有以下幾種:
(一)按包裝在流通中的作用分類 以包裝在商品流通中的作用作為分類標志,可分為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
1.運輸包裝。
它是用於安全運輸、保護商品的較大單元的包裝形式,又稱為外包裝或大包裝。例如,紙箱、木箱、桶、集合包裝、托盤包裝等。運輸包裝一般體積較大,外形尺寸標准化程度高,堅固耐用,廣泛採用集合包裝,表面印有明顯的識別標志,主要功能是保護商品,方便運輸、裝卸和儲存。
2.銷售包裝。
銷售包裝是指一個商品為一個銷售單元的包裝形式,或若干個單體商品組成一個小的整體的包裝,亦稱為個包裝或小包裝。銷售包裝的特點一般是包裝件小,對包裝的技術要求美觀、安全、衛生、新穎、易於攜帶,印刷裝潢要求較高。銷售包裝一般隨商品銷售給顧客,起著直接保護商品、宣傳和促進商品銷售的作用。同時,也起著保護優質名牌商品以防假冒的作用。
(二)按包裝材料分類
以包裝材料作為分類標志,一般可分為紙板、木材、金屬、塑料、玻璃和陶瓷、纖維織品、復合材料等包裝。
1.紙制包裝。 它是以紙與紙板為原料製成的包裝。它包括紙箱、瓦楞紙箱、紙盒、紙袋、紙管、紙桶等。在現代商品包裝中,紙制包裝仍佔有很重要的地位。從環境保護和資源回收利用的觀點來看,紙制包裝有廣闊的發展前景。
2.木製包裝。 它是以木材、木材製品和人造板材(如膠合板、纖維板等)製成的包裝。主要有:木箱、木桶、膠合板箱、纖維板箱和桶、木製托盤等。
3.金屬包裝。 金屬包裝是指以黑鐵皮、白鐵皮、馬口鐵、鋁箔、鋁合金等製成的各種包裝。主要有:金屬桶、金屬盒、馬口鐵及鋁罐頭盒、油罐、鋼瓶等。
4.塑料包裝。 塑料包裝是指以人工合成樹脂為主要原料的高分子材料製成的包裝。主要的塑料包裝材料有聚乙烯(PE)、聚氯乙烯(PVC)、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酯(PET)等。塑料包裝主要有:全塑箱、鈣塑箱、塑料桶、塑料盒、塑料瓶、塑料袋、塑料編織袋等。從環境保護的觀點來看,應注意塑料薄膜袋、泡沫塑料盒造成的白色污染問題。
5.玻璃與陶瓷包裝。 玻璃與陶瓷包裝是指以硅酸鹽材料玻璃與陶瓷製成的包裝。這類包裝主要有:玻璃瓶、玻璃罐、陶瓷罐、陶瓷瓶、陶瓷壇、陶瓷缸等。
6.纖維製品包裝。 纖維製品包裝是指以棉、麻、絲、毛等天然纖維和以人造纖維、合成纖維的織品製成的包裝。主要有麻袋、布袋、編織袋等。
7.復合材料包裝。 復合材料包裝是指以兩種或兩種以上材料粘合製成的包裝,亦稱為復合包裝。主要有紙與塑料、塑料與鋁箔和紙、塑料與鋁箔、塑料與木材、塑料與玻璃等材料製成的包裝。
(三)商品包裝按銷售市場分類 商品包裝可按銷售市場不同而區分為內銷商品包裝和出口商品包裝。 內銷商品包裝和出口商品包裝所起的作用基本是相同的,但因國內外物流環境和銷售市場不相同,它們之間會存在差別。內銷商品包裝必須與國內物流環境和國內銷售市場相適應,要符合我國的國情。出口商品包裝則必須與國外物流環境和國外銷售市場相適應,滿足出口所在國的不同要求。
(四)商品包裝按商品種類分類 商品包裝可按商品種類不同而區分成建材商品包裝、農牧水產品商品包裝、食品和飲料商品包裝、輕工日用品商品包裝、紡織品和服裝商品包裝、化工商品包裝,醫葯商品包裝、機電商品包裝、電子商品包裝、兵器包裝等。 各類商品的價值高低、用途特點、保護要求都不相同,它們所需要的運輸包裝和銷售包裝都會有明顯的差異。
商品包裝的要求 商品包裝應遵循「科學、經濟、牢固、美觀、適銷」的原則,一般有下列要求:
(一)商品包裝應適應商品特性 商品包裝必須根據商品的不同特性,分別採用相應的材料與技術處理,使包裝完全符合商品理化性質的要求。 食品商品包裝要根據食品的不同特性,為避免食品的變質,採取相應的材料和技術處理。特別應注意包裝的潔凈衛生、密封防潮和避光阻氧,並應注意要有一定的抗壓性。 日用工業品商品包裝不僅要注意保護商品,還需注意外觀造型優美別致,便於展銷和方便使用。
(二)商品包裝應適應運輸條件 商品在流通過程中,要經過運輸、裝卸、儲存等環節,易受到震動、沖擊、壓力、摩擦、高溫、低溫等各種外界因素的影響,而遭到破壞和損壞。要保護商品安全,就要求商品包裝應具有一定的強度,堅實、牢固、耐用。對於不同的運輸方式和運輸工具,還應有選擇地採用相應的包裝容器和技術處理。整個包裝要適應流通領域中的儲存運輸條件,滿足運輸、裝卸、搬運、儲存的強度要求。
(三)商品包裝應標准化、通用化、系列化 商品包裝必須推行標准化,即對商品包裝的包裝容(重)量、包裝材料、結構造型、規格尺寸、印刷標志、名詞術語、封裝方法等加以統一規定,逐步形成系列化和通用化,以便有利於包裝容器的生產,提高包裝生產效率,簡化包裝容器的規格,節約原材料,降低成本,易於識別和計量,有利於保證包裝質量和商品安全,有利於包裝回收利用。
此外,商品包裝還應考慮不同消費對象、不同國家和民族的風俗習慣。要注意不斷採用現代化包裝技術和包裝性材料,使包裝輕量化、現代化。做到圖案設計要新穎,印刷要精美,商標要醒目,主體要鮮明,色調要和諧,風格要獨特。
5. 裝卸搬運經營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說到裝卸搬運經營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這個必須按裝卸行業的規規范去辦,不能瞎干蠻干。安全第一。
6. 關於危險品道路運輸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2、《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3、《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
4、GBl3392—2005《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
5、JT617-2004《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
6、GB 6944--2005《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
7、《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8、《汽車運輸、裝卸危險貨物作業規程》(JT618-2004)
(6)貨物裝卸搬運法律法規擴展閱讀:
管理條例
凡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必須擁有能保證安全運輸危險貨物的相應設施設備。
第六條 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必須具有十輛以上專用車輛的經營規模,五年以上從事運輸經營的管理經驗,配有相應的專業技術管理人員,並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崗位現任制、車輛設備保養維修和安全質量教育等規 制度。
第七條 直接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維修作業和業務管理的人員,必須掌握危險貨物運輸的有關知識,經當地地(市)級以上道路運政管理機關考核合格,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方可上崗作業。
第八條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容器、裝卸機械及工屬具,必須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規定的條 件,經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驗合格。
第九條 非營業性運輸單位需從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須事前向當地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查,符合本規定運輸基本條 件的報地(市)級運政管理機關批准,發給《道路危險貨物非營業運輸證》,方可進行運輸作業。從事一次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須報以縣級運政管理機關審查核准,發給《道路危險貨物臨時運輸證》方可進行運輸作業。
第十條 凡申請從事營業性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的單位,及已取得營業性道路運輸經營資格需增加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項目的單位,均須按規定向當地縣級道路運政管理機關提出書面申請,經地(市)級道路運政管理機關審核,發給加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專用 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道路運輸營運證》,方可經營道路危險貨物運輸。
7. 裝卸搬運的裝卸原則
所謂無效作業是指在裝卸作業活動中超出必要的裝卸、搬運量的作業。顯然,防止和消除無效作業對裝卸作業的經濟效益有重要作用。為了有效地防止和消除無效作業,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人手:
1.盡量減少裝卸次數
要使裝卸次數降低到最小,要避免沒有物流效果的裝卸作業。
2.提高被裝卸物料的純度
物料的純度,指物料中含有水分、雜質與物料本身使用無關的物質的多少。物料的純度越高則裝卸作業的有效程度越高。反之,則無效作業就會增多。
3.包裝要適宜
包裝是物流中不可缺少的輔助作業手段。包裝的輕型化、簡單化、實用化會不同程度地減少作用於包裝上的無效勞動。
4.縮短搬運作業的距離
物料在裝卸、搬運當中,要實現水平和垂直兩個方向的位移,選擇最短的路線完成這一活動,就可避免超越這一最短路線以上的無效勞動。 所謂裝卸、搬運的靈活性是指在裝卸作業中的物料進行裝卸作業的難易程度。所以,在堆放貨物時,事先要考慮到物料裝卸作業的方便性。
裝卸、搬運的靈活性,根據物料所處的狀態,即物料裝卸、搬運的難易程度,可分為不同的級別。
0級——物料雜亂地堆在地面上的狀態。
1級——物料裝箱或經捆紮後的狀態。
2級——箱子或被捆紮後的物料,下面放有枕木或其他襯墊後,便於叉車或其他
機械作業的狀態。
3級——物料被放於台車上或用起重機吊鉤鉤住,即刻移動的狀態。
4級——被裝卸、搬運的物料,已經被起動、直接作業的狀態。
從理論上講,活性指數越高越好,但也必須考慮到實施的可能性。例如,物料在儲存階段中,活性指數為4的輸送帶和活性指數為3的車輛,在一般的倉庫中很少被採用,這是因為大批量的物料不可能存放在輸送帶和車輛上的緣故。
為了說明和分析物料搬運的靈活程度,通常採用平均活性指數的方法。這個方法是對某一物流過程物料所具備的活性情況,累加後計算其平均值,用「6」表示。6值的大小是確定改變搬運方式的信號。如:
當δ<0.5時,指所分析的搬運系統半數以上處於活性指數為0的狀態,即大部分處於散裝情況,其改進方式可採用料箱、推車等存放物料。
當O.5<δ<1.3時,則是大部分物料處於集裝狀態,其改進方式可採用叉車和動力搬動車。
當1.3<δ<2.3時,裝卸、搬運系統大多處於活性指數為2,可採用單元化物料的連續裝卸和運輸。
當δ>2.7時,則說明大部分物料處於活性指數為3的狀態,其改進方法可選用拖車、機車車頭拖掛的裝卸搬運方式。
裝卸搬運的活性分析,除了上述指數分析法外,還可採用活性分析圖法。分析圖法是將某一物流過程通過圖示來表示出裝卸、搬運活性程度,並具有明確的直觀性能,使人一看就清,薄弱環節容易被發現和改進。運用活性分析圖法通常分三步進行:
第一步,繪制裝卸搬運圖;
第二步,按搬運作業順序作出物資活性指數變化圖,並計算活性指數;
第三步,對裝卸搬運作業的缺點進行分析改進,作出改進設計圖,計算改進後的活性指數。 裝卸搬運使物料發生垂直和水平位移,必須通過做功才能實現,要盡力實現裝卸作業的省力化。
在裝卸作業中應盡可能地消除重力的不利影響。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利用重力進行裝卸,可減輕勞動強度和能量的消耗。將設有動力的小型運輸帶(板)斜放在貨車、卡車或站台上進行裝卸,使物料在傾斜的輸送帶(板)上移動,這種裝卸就是靠重力的水平分力完成的。在搬運作業中,不用手搬,而是把物資放在1台車上,由器具承擔物體的重量,人們只要克服滾動阻力,使物料水平移動,這無疑是十分省力的。
利用重力式移動貨架也是一種利用重力進行省力化的裝卸方式之一。重力式貨架的每層格均有一定的傾斜度,利用貨箱或托盤可自己沿著傾斜的貨架層板自己滑到輸送機械上。為了使物料滑動的阻力越小越好,通常貨架表面均處理得十分光滑,或者在貨架層上裝有滾輪,也有在承重物資的貨箱或托盤下裝上滾輪,這樣將滑動摩擦變為滾動摩擦,物料移動時所受到的阻力會更小。 物資裝卸搬運設備運用組織是以完成裝卸任務為目的,並以提高裝卸設備的生產率、裝卸質量和降低裝卸搬運作業成本為中心的技術組織活動。它包括下列內容:
1.確定裝卸任務量。根據物流計劃、經濟合同、裝卸作業不均衡程度、裝卸次數、裝、卸車時限等,來確定作業現場年度、季度、月、旬、日平均裝卸任務量。裝卸任務量有事先確定的因素,也有臨時變動的可能。因此,要合理地運用裝卸設備,就必須把計劃任務量與實際裝卸作業量兩者之間的差距縮小到最低水平。同時,裝卸作業組織工作還要把裝卸作業的物資對象的品種、數量、規格、質量指標以及搬運距離盡可能地做出詳細的規劃。
2.根據裝卸任務和裝卸設備的生產率,確定裝卸搬運設備需用的台數和技術特徵。
3.根據裝卸任務、裝卸設備生產率和需用台數,編制裝卸作業進度計劃。它通常包括:裝卸搬運設備的作業時間表、作業順序、負荷情況等詳細內容。
4.下達裝卸搬運進度計劃,安排勞動力和作業班次。
5.統計和分析裝卸作業成果,評價裝卸搬運作業的經濟效益。
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裝卸搬運的機械化程度定將不斷提高。此外,由於裝卸搬運的機械化能把工人從繁重的體力勞動中解放出來。尤其對於危險品的裝卸作業,機械化能保證人和貨物的安全,也是裝卸搬運機械化程度不斷得以提高的動力。 在裝卸搬運作業過程中,根據不同物料的種類、性質、形狀、重量的不同來確定不同的裝卸作業方式。處理物料裝卸搬運的方法有三種形式:普通包裝的物料逐個進行裝卸,叫做「分塊處理」;將顆料狀物資不加小包裝而原樣裝卸,叫做「散裝處理」;將物料以托盤、集裝箱、集裝袋為單位進行組合後進行裝卸,叫做「集裝處理」。對於包裝的物料,盡可能進行「集裝處理」,實現單元化裝卸搬運,可以充分利用機械進行操作。組合化裝卸具有很多優點:
1.裝卸單位大、作業效率高,可大量節約裝卸作業時間。
2.能提高物料裝卸搬運的靈活性。
3.操作單元大小一致,易於實現標准化。
4.不用手去觸及各種物料,可達到保護物料的效果。 裝卸搬運作業過程是指對整個裝卸作業的連續性進行合理的安排,以減少運距和
裝卸次數。
裝卸搬運作業現場的平面布置是直接關繫到裝卸、搬運距離的關鍵因素,裝卸搬運機械要與貨場長度、貨位面積等互相協調。要有足夠的場地集結貨場,並滿足裝卸搬運機械工作面的要求,場內的道路布置要為裝卸搬運創造良好的條件,有利於加速貨位的周轉。使裝卸搬運距離達到最小平面布置是減少裝卸搬運距離的最理想的方法。
提高裝卸搬運作業的連續性應做到:作業現場裝卸搬運機械合理銜接;不同的裝卸搬運作業在相互聯結使用時,力求使它們的裝卸搬運速率相等或接近;充分發揮裝卸搬運調度人員的作用,一旦發生裝卸搬運作業障礙或停滯狀態,立即採取有力的措施補救。
8. 請問物流行業搬卸貨產生的雜訊擾民問題有沒有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你好,工廠噪音擾民是常見的擾民侵權現象。建議你:1,和廠方溝通協商,要求工廠建立隔音版板,權做降噪處理,停止擾民侵權行為;2,協商不成,向區環保局,建設局,市容局投訴舉報;3,聯系當地新聞媒體予以曝光,發揮輿論監督的力量;4,提起訴訟,要求工廠隔音降噪,對受害人進行賠償。
9. 一般經營項目貨物裝卸涉及專項審批規定嗎
普通貨物運輸審批項目名稱:道路運輸經營許可(道路貨物運輸服務經營開業許可)
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審批條件
(一)普通貨物運輸:
1、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查合格的車輛;
2、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有符合規定條件的駕駛人員。應符合:⑴取得響應的機動車駕駛證;⑵年齡不超過60周歲;⑶經社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二)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經營除具備普通貨運經營許可條件,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車輛條件: 1.1車輛裝備符合《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則》(JT3330--88)和有關標准、技術、規范的要求;車輛標志、標色、安全附件和隨車工屬具符合國家和本省相關標準的規定;1.2須具有5輛以上經檢驗合格的危險貨物運輸專用車輛,車輛技術等級為一級;1.3車型符合本市道路通行條件和安全環保;並應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1.4用於危險化學品運輸工具的糟罐以及其他容器,須提交質檢部門認可的專業檢測檢驗機構出具的檢測和檢驗合格證明;1.5根據運輸危險貨物的性質,須隨車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2、設施條件:2.1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經營場所;2.2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須設置專用停車場,並應設置一定數量的封閉型車庫,停車場地須具有公安部門批准允許停放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證明;停車場地與經營規模和周圍環境相適應,堅實平整,其面積應少於實有車輛投影面積的2倍;2.3租用他人場地作為辦公場所,營業場所,停車場地的,應簽訂一年以上有效期的租賃合同;2.4須有與經營規模、范圍和項目相適應的信息通訊設施,設備(全球衛星定位系統);2.5須具備消毒清洗設施或條件。
3、資金條件:3.1須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注冊資本金。除固定資產外,須有不少於車輛價值5%的流動資金;3.2按照國家有關法規,為危險貨物提保承運人責任險。
4、人員條件:4.1企業負責人須有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或危險化學品相關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經歷,並經道路運輸管理部門的危險化學品運輸法規、運輸管理知識考試合格;4.2企業管理人員中至少有一名熟悉危險化學品運輸、具備初級以上專業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化工專業的業務管理人員;4.3有經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門考試合格,取得上崗資格證的駕駛人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人員;其中車輛「駕駛人員」,應符合:1)取得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2)年齡不超過60周歲;3)經設區的市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有關貨運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貨物裝載保管基本知識考試合格。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組織機構,配備相應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6、符合行業發展規劃
(三)道路大型貨物運輸經營除具備普通貨運經營許可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 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經營場所;有與經營規模和周圍環境相適應的、堅實平整的停車場地,其面積應少於實有車
輛投影面積的2倍;租用他人場地作為辦公場所、營業場所、停車場地的,應簽定一年以上有效期的租賃合同;
2、 特別條件:
2.1一類大型物件運輸:
2.1.1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20噸以上1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道路坡度;2.1.2具有助理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汽車運用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人;運輸生產管理主管人員須有從事大型物件運輸兩年以上經歷。具有符合交通行業標準的駕駛員、掛車工、起重工,其工人等級不低於初級;2.1.3具有完善的車組和起重裝卸機工具使用技術、操作規定、質量保證制度等規章。(此款也適用於二、三、四類大型物件運輸業戶)
2.2二類大型物件物件運輸:
2.2.1車輛裝備具有裝卸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100噸及以上2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
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道路坡度;2.2.2設有分管技術的負責人;具有工程師以上職稱的汽車運用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人;運輸生產主管人員須有從事大型物件運輸四年以上經歷。具有符合交通行業標準的駕駛員、掛車工、起重工,其中各類工種的中級工人不少於5人。駕駛員須有三年以上或六萬公里以上安全行駛經歷。
2.3 三類大型物件運輸:
2.3.1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200噸以上300噸以下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道路坡度;2.3.2設有分管技術的負責人;具有高級工程師職稱的汽車運用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人;運輸生產管理主管人員須有從事大型物件運輸六年以上經歷。具有符合交通行業標準的駕駛員、掛車工、起重工,其中各類工種的高級工人不少於1人。駕駛員應有四年以上或八萬公里以上安全行駛經歷。
2.4四類大型物件運輸:
2.4.1車輛裝備具有裝載整體大型物件實際能力在300噸及以上的超重型車組,包括牽引車和掛車,並有相應的配套附件。車組技術狀況良好,在重載條件下能順利通過8%的道路坡度;2.4.2設有分管技術的負責人或總工程師;具有高級職稱的汽車運用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2人;運輸生產主管人員須有從事大型物件運輸十年以上經歷。具有符合交通行業標準的駕駛員、掛車工、起重工,其中各類工種的高級工人不少於2人。駕駛員須有五年以上或十萬公里以上安全行駛經歷。
3、 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裝卸設備
(四) 道路集裝箱運輸經營除具備普通貨運經營許可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 集裝箱專用車輛的具體要求是:
1. 1車輛必須是單車型式或牽引車加半掛車的列車型組合型式;1.2半掛車可為框架式掛車、平板式半掛車、自裝自
卸式半掛車,半掛車上必須裝轉鎖裝置,以鎖扣集裝箱;1.3 專用車輛的技術狀況必須達到二級車況以上;1.4集裝箱道路運輸企業在開業後一年內,集裝箱專用車輛規模必須達到15輛、260噸位;
2、 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停車場地應與企業擁有車輛數相適應,停車面積不得少於2000平方米;
3、 有與經營規模和服務對象相適應的運輸設備、裝卸機械和通訊設備、箱體檢查設備;
4、 企業注冊資金不少於800萬元;
5、 企業經理具有5年以上經濟管理經驗,企業具有相應安全、運輸、技術、財務等管理機構和專業管理人員及管理制度;
6、 企業是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資格的獨立法人。
(五)道路冷藏運輸經營除具有普通貨物經營許可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並經檢測合格的車輛是指擁有能提供保溫、保鮮和冷藏用途的車輛或專用運輸設備;
(六)道路零擔貨物運輸經營除具備普通貨運經營許可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 使用防雨、防塵、防火、防盜的廂式專用車輛或封閉式專用運輸設備,車身上噴塗「零擔貨運標志」
2、 從事省內零擔貨運需要5輛(25個噸位)以上零擔貨運車輛,跨省經營需要10輛(50個噸位)以上零擔貨運車輛,國際零擔貨運按照國際雙邊運輸協定辦理;
(七)搬家運輸經營除具備普通貨運經營許可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從事搬家運輸的搬運裝卸人員應掌握各種貨物性質及包裝、裝卸知識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