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搬运工工伤
㈠ 关于临时搬运工人工伤赔偿责任
首先应明确,该搬运工是否有单位,且是否由单位指派来卸货。若是,叫他会单位去认定工伤。若都不是,他与你弟弟单位之间之多是一种临时的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
是劳动关系,由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调整,应通过工伤途径来解决;是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通过人身伤害赔偿途径来解决。这是大方向,当然,双方也可协商解决,但参照赔偿的依据应是人身伤害赔,而不是工伤赔偿。就是说,协商不成的话,他只能通过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你弟弟进行人身伤害赔偿。不管怎么说,你弟弟的责任是存在的,具体该负多少责任,有法院来判。
㈡ 我临时请搬运工搬运货物发生工伤,属于工伤还是意外伤
属于意外伤害,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理,工伤只针对在职职工,
㈢ 临时雇佣工受工伤该得到些什么赔偿
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并且在工作期间受伤就算工伤。该怎么赔偿那是老板和组织搬运的领头人之间协商的事情,尽快做工伤鉴定,防止以后出现纠纷。一般要在出院后六个月做登记鉴定,具体几级伤残到时候做鉴定才能知道。赔偿的话按工伤保险条例理规定的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临时搬运工工伤扩展阅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㈣ 法律援助长期临时搬运工(没有合同)能算工伤吗
只要符合工伤认定的条款,就是工伤啊。
如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㈤ 临时搬运工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发生工伤,用人单位是否赔付
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来在劳动源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都应按工伤待遇获得赔偿!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3.如果单位不承认和工伤职工存在劳动关系,首先确认和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就要注意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相关证据,如工资卡、工资单、考勤卡、暂住证以及其他一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这些证据材料可以是书面证据,也可能是证人证言、录音证据、实物证据、电子证据等。
4.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5.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㈥ 临时搬运工受伤该谁负责
你父亲和雇主都要承担相应责任。你父亲起到中介作用,所以算在内。具体责任划分要和雇主协商。如果是搬运工不按规定进行危险搬运,责占部分责任。主要责任还是你父亲和雇主。
㈦ 临时搬运工摔伤算不算工伤
只有劳动关系,才存在工伤;你和搬运工之间应该是雇佣关系,不过你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㈧ 雇佣临时搬运工,工伤该如何赔偿
雇佣临时的搬运工,不是具有劳动关系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也不能按照工伤得到赔偿。
雇员工发生事故,按照人身损害赔偿办法得到赔偿,可以协商,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㈨ 临时搬运工受伤责任问题:
你们之间的关系属于个人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要具体分析,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你肯定是要负责任的,如有其它疑问,可见我的个人简介,再聊
㈩ 临时的搬运工受了工伤难道就不应该得到赔偿了中国的法律难道只会维护有钱人吗
你说的这种情况,最好是去法院诉讼。不要过于担心诉讼费用问题,你这个诉讼版有很大的可能是胜诉权的,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临时工或临时雇用的人在劳动过程中受伤的,由受益方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虽然起诉的话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之类的,但这个数额并非高到难以接受,况且你还是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祝你好运。